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年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四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略)为中标人,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县****年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四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1L/瓶;丙硫菌唑20%、戊唑醇20%,悬浮剂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略):杨开金(组长)、孙文娟、代慧、高俊香、李杰、纪占志(采购人代表)、刘佳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略):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略)货物类计算标准收取,金额:3.17万元。
七、公告期限:(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略)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略)
⑥必(略)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略)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农(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占(略)(采购人代表)、赵鹏(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投标响应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中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