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基地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农经〔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市财政专项资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白市驿镇、**区支坪街道、**区茶山竹海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农作物种质**库、****中心、****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包括**科研用房11538平方米、改造科研用房 4504平方米。建设果树、茶树、蔬菜种质**圃等425亩田间工程。购置相关仪器设备56台 ( 套 )。
2.3 本次招标项目概算工程费用金额:1367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1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单位将负责按施工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进行监理,包括与工程相关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仪器设备相关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管理,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按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消防、电气、强弱电、暖通、室外环境、仪器设备以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等所有建设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开工前现场准备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配合竣工结算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项目批复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坡区白市驿镇**** | 地址: | ****岸区龙锦苑 |
联系人: | 游双艳 | 联系人: | 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8****7208 | 联系电话: | 135****8456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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