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挖细查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现面向社会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征集线索:
1.对学生实施侮辱、威胁、勒索、殴打等欺凌行为的“班霸”“校霸”或团伙组织。
2.校园周边涉“黄、赌、毒”的教职工或黑恶势力。
3.实施“校园贷”“套路贷”及电信诈骗的黑恶势力。
4.教唆、拉拢、诱骗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5.在校园及周边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等威胁师生权益的人员。
6.缠闹学校、妨碍教育教学秩序、威胁恐吓师生以满足其不合理诉求的人员。
7.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场所及摊点。
8.依靠地方宗族势力、社会人员或公务人员“保护伞”,强占校舍校产、阻挠学校建设、****学校****学校监管的人员。
9.依靠公务人员“保护伞”或地方势力,专横跋扈、目无法纪、无职业道德、侵害学校或师生家长权益的干部职工。
10.其****学校及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或社会乱象。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
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
四、线索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举报(对于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反映人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1.举报电话:0941-****032
2.举报邮箱:****@qq.com
3.信件:****安全股
4.匿名举报:教科局一楼举报信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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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