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事项名称
**市**区昌头水、铁炉溪、三十六曲溪、南谓沟(那央河)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
二、工作内容
根据水利部印发的《2022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琼河办〔2022〕28号)、《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2020年8月)等相关要求,开展我区昌头水、铁炉溪、三十六曲溪、南谓沟(那央河)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基于河湖健康概念从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生态系统抗扰动弹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三个方面,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4个准则层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及河长制“有名”“有实”工作情况提供参考。
评价对象概况表 | |||
序号 | 河流名称 | 河长(km) | 流域面积(km2) |
1 | 昌头水 | 28.07 | 159.75 |
2 | 铁炉溪 | 33.36 | 101.54 |
3 | 三十六曲溪 | 30.99 | 90.14 |
4 | 南谓沟(那央河) | 4.26 | 82.55 |
合计 | 96.68 | 433.98 |
备注:河长、流域面积所在列为**段河长、**区范围内流域面积。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按照询价公告的附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询价预算
控制价:人民币63.6万元(陆拾叁点陆万元整),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选定
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根据采购公告附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的编制单位。
七、递交材料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一)地点:**市**区**东路162号****三楼办公室。
(二)时间:2023年3月27日下午17:00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递交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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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