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1日2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3月25日23时59分59秒
本2024年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1498.642万元(人民币)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林楚乔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人应是经中华人****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不少于2份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协议或委托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委托项目名称、日期及委托双方签章页等关键信息,否则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2年和2023年(如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1年及2022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2年的,应提供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三表缺一不可))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须使用招标人服务合同模板,提供《供应商知识产权声明》、《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总报价1498.642万元(人民币)。(其中官费720万元,基础项目费739.025万元,其他项目费39.6170万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地址:**市**区**南路3998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21- ****61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市**区沪南路2218号BHC中环中心东楼2101室
联系人:郭宁宁、周昌峰、韩旭、霍天舒
电话:136****0965
电子邮件:guoningning@cntc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