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招标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通报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招标文件不(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其代理的番禺区石楼中学新建实验楼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略)标过程中,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违规设置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条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招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导致该项目重新招标。
为规范招标代理企业行为,我局决定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通报,并进行信用记录。请各单位引以为戒,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招标代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保障招投标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我区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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