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经评标,****受****委托,****银行****分行大楼2、3层改造项目装饰工程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分行大楼2、3层改造项目装饰工程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2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3月21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952,267.25(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伍万贰仟贰佰陆拾柒元贰角伍分)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61,306.51(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陆万壹仟叁佰零陆元伍角壹分)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6楼604室
联系人:王女士、谈女士
联系电话:177****7296、156****3998
公示期: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6楼60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女士,177****7296、156****399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银行官网及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