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P19-B35土地1.5级开发(中车智轨)项目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单元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01 14: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P19-B35土地1.5级开发(中车智轨)项目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90元
最高限价:****190元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周期60日历天。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天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P19-B35 土地 1.5 级开发(中车智轨)项目配电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190 | ****19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2月-2024年2月。
(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能源局****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承诺书(格式自拟),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28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单元3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单元3楼)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4-01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单元3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04-01 14:30
2、开启地点: ****(**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单元3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4-03-21起至2024-03-26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谢圣杰 |
电 话:0731-****6759 |
地 址:****市**区学士路336号**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23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林珊 |
电 话:173****0203 |
地 址: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02.****.2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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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