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1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公司(联合体) |
地址:安****开发区****中心三楼(致和路与宣酒大道交叉口)、**市**区具区路88号 | |
投标报价:****2700.00元(其中施工费****2700.00元,设计费770000.00元) | |
工期:21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47 | |
项目负责人:施工:陈世馨、设计:王隺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施工:皖134********18650、设计:201****560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施工:光伏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三期)项目;设计:**天****公司碳化硅晶片二期扩产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大成建研****公司(联合体) |
地址:**省****集团大楼、**市**区宏福路1号院1号楼 | |
投标报价:****5000元(其中施工费****5000.00元,设计费770000.00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2.35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董珊珊、设计:宁雅萍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施工:皖134********03848、设计:201****4866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施工:精方药业制剂(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设计:****公司废钢料场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厂房相关配套相关施工图设计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地址:******广场22#8楼、**省**市**区二环路东四段298号 | |
投标报价:****6000.00元(其中施工费****6000.00元,设计费770000.00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1.74 | |
项目负责人:施工:张婷、设计:唐**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施工:皖134********03215、设计:200****100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施工:**绿色智造产业园项目;设计:****科技城科技物流园启动区食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 孙工(招标人)、岑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523(招标人)、152****9866(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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