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澳东涌股份合作公司综合楼(即东涌酒店整体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公司综合楼 |
起始日期 | 2024年03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深****办事处东涌社区冲街村沙滩旁 |
面积/数量 | 1、**市****公司综合楼G栋:248.66平方米 2、**市****公司综合楼D栋:180.23平方米 3、**市****公司综合楼I栋:288.64平方米 4、**市****公司综合楼E栋:179.52平方米 5、**市****公司综合楼B、C栋:360.02平方米 6、**市****公司综合楼主楼:2794.68平方米 7、**市****公司综合楼H栋:295.34平方米 8、**市****公司综合楼A栋:184.34平方米 9、**市****公司综合楼F栋:256.4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5年 | 免租期 | 3个月 |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 是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73,333.34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期第四年首月递增5%,第七年首月递增5%,第十年首月递增10%,即:1-3年,租金≥173,333.34元;4-6年,租金≥182,000.00元;7-9年,租金≥191,100.00元;10-15年,租金≥210,210.00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酒店 | ||
履约条件 | 2017年5月31日**市****公司与原承****酒店****公司签订了《东涌酒店改造协议书》中约定:****建设部分及外主面改造金额按30年等额折旧;属于内部装修部分的投资额按10年等额折旧。 原《东涌酒店改造协议书》折旧起始期为2019年7月31日,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共计使用52个月。截至2023年11月30日,建筑结构主体类残值为:16,261,117.12×(1-52/360)=13,912,289元(取整);装修装饰类:(21,956,994.26+172,780.92)×(1-52/120)=12,540,206元(取整)。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根据《东涌酒店改造协议书》中约定,中标单位应为招租方支付原出资改****酒店****公司的改造资金及残值合计26,452,495元,****银行转账形式转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到账后由收款方出具收款证明,或中标方用其它方式退回剩余同等价值,并与原出资改造方达成书面协议。中标单位未支付原出资改****酒店****公司的改造资金及残值则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益,本公司保留向中标单位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追偿的权利。 本次租赁(15年)到期后1个月内,由最新承租方按****建设部分及外主面改造剩余残值5,781,731元给本次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至本次中标单位指定账户,到账后由本次中标单位出具收款证明。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酒店(含海景别墅、餐厅),占地面积5,079.85㎡,建筑面积共计4,787.88平方米。现状出租,正常经营中,原合同终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经协商,终止日期变为2023年11月30日。房产证情况:无(物业所有权:**市****公司);主体消防:有;变压器:有。 二、租赁期限及说明:集体物业整体招租的总期限为15年(其中前3个月为搬迁期,搬迁期内免租)。租赁期内招租物业如需装修改造,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装修改造方案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 三、租金按月缴交,在每月10日前须一次性缴交当月的全部租金。租金标准不包含租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基金)等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缴交。 四、租赁期间,招租方提供免费限额大巴停车位4辆/天和小车位80辆/天(此****酒店使用在内),超出该限额部分,承租方按招租方公示的停车费价格五折标准缴费使用。 五、租赁期间,招租方为承租方办理住宿的客户每日提供不超过200张数额的东涌沙滩景区免费入场券票(此****酒店使用在内),超出该限额部分,承租方按招租方公示价格六折标准缴费购票;若招租方将东涌沙滩景区对外出租经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未能承租,则招租方须确保承租的第三方仍然保障承租方享有该项权利,否则,招租方应合理赔偿承租方因未能享有项权利所产生的损失。 六、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4月11日10:00前登录阳光租赁平台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投标文件: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缴纳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根据阳光租赁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0:0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②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⑤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10:00(**时间),线上进行开标仪式。 3.质疑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4年3月27日10:00 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4.澄清事项:****集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5日的,****集团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投标人是否查看标的,投标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张梦朋 ,联系电话:199****1266。 八、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集团向中标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根据《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 交易结果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公司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 租赁合同签订后,****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的交易保证****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中标人补齐差额。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若作出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公开招标失败。 |
项目日程
评标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管理局网站(https://amr.****.cn/outer/entSelect/gs.html)查询截图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企业注册金额信息,加盖公章); 3、承租人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和信息报告》及《信誉良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承租人应按照上述条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及承诺函,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资料不实,招租人有权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或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退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向承租人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追偿的权利。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公告期间,投标人须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报名资料】中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系统提交的主体资格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依据,资格审核通过以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二楼203室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方式 | 0755-****449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市****公司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深鹏发财规〔2019〕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投标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10.中标人应在取得主管单位的备案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国有企业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标人: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3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3.4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3.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3.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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