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镇新桥路22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镇****边 | |
项目名称 | **县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O(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金田建筑****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高新区彩虹路222****广场A座17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3#楼、**省**市**县**镇营坎路18****县委大院内)(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5889.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33 | |
施工负责人:张翔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389951 | |
设计负责人:周环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0****03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杭****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市****广场6#楼2层201室(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禅**祖庙路22号之一部分、**省**市**区西溪首座5号楼629室C-22(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8872.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5 | |
施工负责人:汤耘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7891 | |
设计负责人:李莉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2****576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建鑫建筑****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百岁药王****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市**区五松镇观湖大道169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市**区电子西街3****中心A座1507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6000.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34 | |
施工负责人:钟家志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59544 | |
设计负责人:王腊平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1****046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强工,联系电话180****0731,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189****61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