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中房村过洋段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 18: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1.3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87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居委会中房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152 5914 47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0593-****879 | ||
附件: | |||
附件1 |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xls |
项目概况
**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中房村过洋段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中房村过洋段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县中房镇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房镇中房村过洋段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1136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后25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内容并提交设计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包。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资格承诺函: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格式或《****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将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张0593-****879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350********700000651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居委会中房6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2 5914 4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3-****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