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配电箱 | 1#ALSP1 | 3.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LSP2 | 2.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LSPZ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LSSZ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PDD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LG1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LSS | 72.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1AW2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Lgg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1AW3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1AW4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1AW5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1AW6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ALSS1 | 10.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1AP.dt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1#HD,400*300*120 | 5.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ALSP1 | 5.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LSPZ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LSSZ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ALG1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ALSS | 63.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W2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Lgg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W3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W4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W5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W6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ALSS1 | 5.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PE.dt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2AP.dt1-2 | 2.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HD,400*300*120 | 5.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2#APDD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LSP1 | 6.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TSH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3ALSPZ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LSSZ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PDD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LSS | 78.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3AW2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3ALgg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3AW3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3AW4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3AW5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LSS1 | 7.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P.dt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ALG1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3AW6 | 1.0 | 台 |
照明配电箱 | 3#HD,400*300*120 | 7.0 | 台 |
中交二****公司承建的中交二****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宿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来自业主。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宿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我项目”)计划对配电箱材料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进行报价。
序号 | 楼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1# | 商铺配电箱 | ALSP1 | 个 | 3 | |
2 | 1# | 商铺配电箱 | ALSP2 | 个 | 2 | |
3 | 1# | 商铺配电总箱 | 1ALSPZ | 个 | 1 | |
4 | 1# | 宿舍总配电箱 | 1ALSSZ | 个 | 1 | |
5 | 1# | 非机动车停车区配电箱 | APDD | 个 | 1 | |
6 | 1# | 管理用房电箱 | ALGl | 个 | 1 | |
7 | 1# | 2至5层宿舍配电箱 | ALSS | 个 | 72 | |
8 | 1# | 2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2 | 个 | 1 | |
9 | 1# | 公共照明配电箱 | ALgg | 个 | 1 | |
10 | 1# | 3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3 | 个 | 1 | |
11 | 1# | 4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4 | 个 | 1 | |
12 | 1# | 5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5 | 个 | 1 | |
13 | 1# | 6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6 | 个 | 1 | |
14 | 1# | 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1 | 个 | 10 | |
15 | 1# | 电梯配电箱 | 1AP.dt | 个 | 1 | |
16 | 1# | 弱电配电箱 | HD,400*300*120 | 个 | 5 | |
17 | 2# | 商铺配电箱 | ALSP1 | 个 | 5 | |
18 | 2# | 商铺配电总箱 | 2ALSPZ | 个 | 1 | |
19 | 2# | 宿舍总配电箱 | 2ALSSZ | 个 | 1 | |
20 | 2# | 管理用房电箱 | ALGl | 个 | 1 | |
21 | 2# | 2至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 | 个 | 63 | |
22 | 2# | 2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2 | 个 | 1 | |
23 | 2# | 公共照明配电箱 | 2ALgg | 个 | 1 | |
24 | 2# | 3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3 | 个 | 1 | |
25 | 2# | 4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4 | 个 | 1 | |
26 | 2# | 5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5 | 个 | 1 | |
27 | 2# | 6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6 | 个 | 1 | |
28 | 2# | 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1 | 个 | 5 | |
29 | 2# | 电梯配电总箱 | 2APE.dt | 个 | 1 | |
30 | 2# | 电梯配电箱 | 2AP.dt1 | 个 | 2 | |
31 | 2# | 弱电配线箱 | HD,400*300*120 | 个 | 5 | |
32 | 2# | 非机动车停车区配电箱 | APDD | 个 | 1 | |
33 | 3# | 商铺配电箱 | ALSP1 | 个 | 6 | |
34 | 3# | 生活水泵配电箱 | ATSH | 个 | 1 | |
35 | 3# | 商铺总配电箱 | 3ALSPZ | 个 | 1 | |
36 | 3# | 宿舍总配电箱 | 3ALSSZ | 个 | 1 | |
37 | 3# | 非机动车停车区配电箱 | APDD | 个 | 1 | |
38 | 3# | 2至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 | 个 | 78 | |
39 | 3# | 2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2 | 个 | 1 | |
40 | 3# | 公共照明配电箱 | 3ALgg | 个 | 1 | |
41 | 3# | 3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3 | 个 | 1 | |
42 | 3# | 4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4 | 个 | 1 | |
43 | 3# | 5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5 | 个 | 1 | |
44 | 3# | 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1 | 个 | 7 | |
45 | 3# | 电梯配电箱 | 3AP.dt | 个 | 1 | |
46 | 3# | 管理用房电箱 | ALGl | 个 | 1 | |
47 | 3# | 6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6 | 个 | 1 | |
48 | 3# | 弱电配线箱 | HD,400*300*120 | 个 | 7 | |
合计 | 304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质量要求:①质量需符合国标及项目要求标准;②主要配件要求:德力西、正泰等品牌。
报价要求:单价必须包含辅材费、装卸费、到工地运杂费、厂家利润、厂家税金等、资金占用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供应过程的安全费等全部费用。(除试验检测费外)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资质的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4、最高限价(含税):18万元。
请各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成本和利润合理报价。
5.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PMS/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6.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的形式。
6.2网上递交:(报价截止时间,****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上传报价文件)。
6.3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报价人。
招 标 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宿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区****市夏石镇
联系人:缪有録
联系电话:135****3163
名称 | 见第一章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见第一章采购内容 |
暂定数量 | 见第一章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区****市夏石镇 |
交货期 | 暂定2024年03月至2023年04月 |
付款方式 | 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开完发票后60日内付款至97%,3%作为质保金。 |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3.1 报价人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中交二****公司****项目经理部
****材料购销合同
(编号:****)
甲方:中交二****公司****项目经理部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共赢、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
(三)合同履行中的会议纪要;
(四)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及招标文件;
(五)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以上文件相互补充或解释,若存在冲突,以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第二条 材料及合同价款
(一)材料基本情况:
序号 | 材料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 单价(元) | 不含税 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 | |||||||
暂定不含税合价(元) | |||||||
增值税(元) | |||||||
暂定价税合价(即本合同价款)(元) |
(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
(三)暂定合同价款=KiQi×(1+)
(注:KiQi=K1Q1+K2Q2+……KnQn)
其中:
K为材料清单中单项不含税单价;
Q为材料清单中单项暂定数量;
i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
n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数量;
为增值税税率。(注: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合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
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
2.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上述单价为 固定/浮动 单价。
①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②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 。
以上两种单价取其一种形式。
第三条 履约担保
附件(一)履约担保金
1.在签****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0 %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函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
附件附件2.因乙方承担违****银行保函的,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银行保函。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材料样品时,乙方应免费提供,且材料样品不得低于足够两份试验检测的数量。乙方代表对材料样品签字确认后,材料样品由甲方保管,材料样品的质量检验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检验每批次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据之一。
(三)双方对材料检验结果是否满足质量标准存在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若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运输、卸货
(一)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二)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
(三)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
第六条 验收、交付
(一)验收
1.乙方在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2.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理论计量/计数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3.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出厂材料自检,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附件的材料。甲方拒绝接收后,乙方应尽快补全相关资料或向甲方重新供应附件齐备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甲方对到场材料抽样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5.本合同约定的验收仅为材料到场后的数量、包装、抽样检测的验收,抽检结果并不代表该批次材料全部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因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6.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交付
1.交付地点:由乙方承担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沿线场站、施工现场和其他合理周边区域。
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3.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通知下月的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乙方应按该计划要求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后,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数量和时间。
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通知要求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 天前通知乙方。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月度需求计划数量和交付时间向甲方供应,乙方应在要求交付时间前 天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甲方签署验收交接文件视为完成对材料的交付。
8.材料(包括附随单据等)在交付甲方前所产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材料包装
(一)乙方材料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及材料本身的特性。材料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要求回收、处置。包装物费用不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对包装物有特殊回收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
(二)包装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
第八条 结算、付款、发票
(一)结算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 专用/普通 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承接工程竣(交)工后2年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竣(交)工2年期满后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无预付款。
(二)付款
1.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 天内支付 %款项、 天内支付 %款项、 天内支付 %款项。
③最终支付:经双方末次结算且乙方开具全部发票后 天,甲方将剩余材料款支付给乙方,质保金除外。
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发票
1.当月对账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普****机关代开),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内容,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上述情况导致甲方支付滞后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套开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如发生乙方或乙方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向甲方****机关支持的,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5.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地 址 | |
电 话 |
乙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地 址 | |
电 话 |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
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若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发出的需求计划供应材料。
2.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抽检,材料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承担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2项约定逾期付款的,应自逾期日起算按逾期金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利率高于当期1年期LPR利率时,按照当期1年期LPR利率进行计算。
2.如因本工程建设单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合格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材料款 %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3项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与样品主要特征不符的,需向甲方支付本批次交付材料金额 %作为违约金。
5.乙方超过甲方发出材料需求计划数量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超出部分,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处罚金额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
7.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每份资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8.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9.因本条第1-8款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或因乙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向甲方清偿。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甲方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书,提出终止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
(一)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
(二)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和完成甲方的物资需求计划。
(三)乙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甲方施工生产停滞。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一)双方的联系信息及送达地址如下:
联系人信息 | 甲 方 | 乙 方 |
联系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送达地址 | ||
电子邮箱 |
(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1.双方预留的电话、地址、邮箱均是各类通知、协议、往来文件的有效送达方式。
2.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时甲方唯一的送达地址为甲方法人住所地。
3.甲方预留送达地址为项目经理部地址的,完工后地址自动变更为甲方法人住所地。
4.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导致无法邮寄送达的,可通过电子邮箱送达,效力视同邮寄送达。
5.双方一致同意可采取履约过程中双方日常沟通的即时通讯软件作为送达工具,产生同书面送达相同效果。采用即时通讯软件送达的,甲乙双方的发出和接收人均应是具有代理权限的人员,发出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6.送达条款为效力独立条款,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法人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一)甲方或乙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履行义务受阻时,应立即通知另外一方并告知详细情况,双方协商延迟履行或终止合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承担各自人员和财产损失,不向对方主张任何索赔。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1.战争、暴乱、罢工、瘟疫等社会异常事件;
2.地震、火灾、冰雹、台风等异常天气自然灾害;
3.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动,政府征收、征用等强制措施,政府叫停工程等行政行为;
4.电力、燃气、自来水、电信公司等供应故障导致的意外事件;
5.****政府发布的停工令等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事件。
第十七条 其他事宜
(一)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或者单独的权利(包括从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转让金钱债权、甲方向第三方支付后,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转让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三)甲方承接工程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作为长期向建设行业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乙方充分了解并做出如下承诺:甲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因此存在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业主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从而导致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相应租赁款项时,乙方不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也不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完毕后单独就逾期付款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办理末次结算并支付完毕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补充约定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盖乙方公章)
附件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乙方中标通知书
附件4: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
附件5:其他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环保生产合同
甲方:****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材料购销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环保、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本****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环保生产合同: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材料采购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环保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业主及监理、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材料供应过程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1.严格遵守应同时遵守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1号)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材料采购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乙方应当对****材料供应过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材料供应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乙方的负责人依法对****材料供应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材料供应管理人员与材料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对运输设备的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乙方****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材料供应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放射性检测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参与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廉政合同
甲方:****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乙方:****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局、处(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关的经济活动。
(5)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乙方推荐或推销材料。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在甲方内部市场主管部门进行资信登记时,扣减1~3分;情节严重的,甲方内部市场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人内部市场投标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察审计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报价表 | |||||||||||
项目名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宿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
项目地址:******市夏石镇**国际健康驿站(夏石站)旁100m | |||||||||||
序号 | 楼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含税出厂单价(元) | 含税运杂费(元) | 含税其他费用(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含税综合金额(元) | 备注 |
1 | 1# | 商铺配电箱 | ALSP1 | 个 | 3 | ||||||
2 | 1# | 商铺配电箱 | ALSP2 | 个 | 2 | ||||||
3 | 1# | 商铺配电总箱 | 1ALSPZ | 个 | 1 | ||||||
4 | 1# | 宿舍总配电箱 | 1ALSSZ | 个 | 1 | ||||||
5 | 1# | 非机动车停车区配电箱 | APDD | 个 | 1 | ||||||
6 | 1# | 管理用房电箱 | ALGl | 个 | 1 | ||||||
7 | 1# | 2至5层宿舍配电箱 | ALSS | 个 | 72 | ||||||
8 | 1# | 2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2 | 个 | 1 | ||||||
9 | 1# | 公共照明配电箱 | ALgg | 个 | 1 | ||||||
10 | 1# | 3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3 | 个 | 1 | ||||||
11 | 1# | 4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4 | 个 | 1 | ||||||
12 | 1# | 5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5 | 个 | 1 | ||||||
13 | 1# | 6层宿舍总配电箱 | 1AW6 | 个 | 1 | ||||||
14 | 1# | 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1 | 个 | 10 | ||||||
15 | 1# | 电梯配电箱 | 1AP.dt | 个 | 1 | ||||||
16 | 1# | 弱电配电箱 | HD,400*300*120 | 个 | 5 | ||||||
17 | 2# | 商铺配电箱 | ALSP1 | 个 | 5 | ||||||
18 | 2# | 商铺配电总箱 | 2ALSPZ | 个 | 1 | ||||||
19 | 2# | 宿舍总配电箱 | 2ALSSZ | 个 | 1 | ||||||
20 | 2# | 管理用房电箱 | ALGl | 个 | 1 | ||||||
21 | 2# | 2至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 | 个 | 63 | ||||||
22 | 2# | 2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2 | 个 | 1 | ||||||
23 | 2# | 公共照明配电箱 | 2ALgg | 个 | 1 | ||||||
24 | 2# | 3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3 | 个 | 1 | ||||||
25 | 2# | 4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4 | 个 | 1 | ||||||
26 | 2# | 5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5 | 个 | 1 | ||||||
27 | 2# | 6层宿舍总配电箱 | 2AW6 | 个 | 1 | ||||||
28 | 2# | 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1 | 个 | 5 | ||||||
29 | 2# | 电梯配电总箱 | 2APE.dt | 个 | 1 | ||||||
30 | 2# | 电梯配电箱 | 2AP.dt1 | 个 | 2 | ||||||
31 | 2# | 弱电配线箱 | HD,400*300*120 | 个 | 5 | ||||||
32 | 2# | 非机动车停车区配电箱 | APDD | 个 | 1 | ||||||
33 | 3# | 商铺配电箱 | ALSP1 | 个 | 6 | ||||||
34 | 3# | 生活水泵配电箱 | ATSH | 个 | 1 | ||||||
35 | 3# | 商铺总配电箱 | 3ALSPZ | 个 | 1 | ||||||
36 | 3# | 宿舍总配电箱 | 3ALSSZ | 个 | 1 | ||||||
37 | 3# | 非机动车停车区配电箱 | APDD | 个 | 1 | ||||||
38 | 3# | 2至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 | 个 | 78 | ||||||
39 | 3# | 2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2 | 个 | 1 | ||||||
40 | 3# | 公共照明配电箱 | 3ALgg | 个 | 1 | ||||||
41 | 3# | 3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3 | 个 | 1 | ||||||
42 | 3# | 4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4 | 个 | 1 | ||||||
43 | 3# | 5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5 | 个 | 1 | ||||||
44 | 3# | 6层宿舍配电箱 | ALSS1 | 个 | 7 | ||||||
45 | 3# | 电梯配电箱 | 3AP.dt | 个 | 1 | ||||||
46 | 3# | 管理用房电箱 | ALGl | 个 | 1 | ||||||
47 | 3# | 6层宿舍总配电箱 | 3AW6 | 个 | 1 | ||||||
48 | 3# | 弱电配线箱 | HD,400*300*120 | 个 | 7 | ||||||
价税合价(即本报价所指价款)(元) | / | 0.00 | |||||||||
增值税(13%)(元) | / | 0.00 | |||||||||
不含税合计(元) | / | 0.00 | |||||||||
其他说明: | |||||||||||
生产/销售单位(盖章) | 联系人 | ||||||||||
地址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