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向社会征集投资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略))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不断提高充电服务经济性和便捷性,扩大多样化有效供给,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助力临高(略)。我县拟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医院、车站、公园等及各镇村属于政府或集体所有的公共场地布局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全额投资建设,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实施范围
1.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医院、车站等公共场地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原则上各镇建有1个充换电站,不属于镇墟中心的居委会以及村庄规模较大、人口较为集中(略)
(二)建设要求
1.按照按需建设、适度超前原则,坚持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2.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按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3.旅游景点、(略)(居)场所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
(三)企业资质要求
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在(略)
3.企业(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内容。
二、组织遴选
1.企业报名
报名时间:(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县委大院二号楼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名材料内容:
(1)报名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诚信证明、资产证明、业绩能力等。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选取3-5家企业参加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比选。
确定参加比选企业后,参加比选企业结合全县实际,开展充电基(略):
(1)编制临高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内容包括:现状及发展趋势、近期规划布局、重点任务安排、组织保障等);
(2)编制临高县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及数量规(略)实施等)。
3.组织评审
递交评审材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短(略)(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点:海南省临高县(略)
评审材料内容:
(1)临高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2)临高县公共场所(略)
(3)临高县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协议。
实施评审: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根据我县现有可用于充电桩建设规模的公共区域,分片区遴选企业开展实施临高县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结果公示:评审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示。若有异议,于公示期间内到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三、实施建设
组织遴选结(略),由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协调各镇及相关部门、中选企业共同推进临高县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联系人:陈先生、谢先生,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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