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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湖水生态专项监测鱼类调查、水质及水生生物委托采样(标段1)
鱼类调查、水生生物采样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市**区奋斗镇**新区**六街
乙方:****
地址:**市**区奋斗镇望园住宅小区G-0-101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呼伦湖水生态专项监测鱼类调查、水质及水生生物委托采样项目NMGZHJ-2023E-024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鱼类监测:呼伦湖、**诺尔及周边入湖河流共计25个监测点位春季( 5-6 月)、夏季( 7-8 月)各进行1次鱼类多样性(种类、数量、结构)监测及1次**量调查。
(二)水生生物采样:呼伦湖、**诺尔及周边入湖河流共计25个监测点位春季( 5-6 月)、夏季( 7-8 月)各进行1次水生生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大型水生植物、浮游动植物)采样工作。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调查作业指导书(试行)》、《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试点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手册(试行)》、《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总站水字〔2021〕629号)、《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浮游动物》****总站水字〔2022〕47号)、《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浮游植物》****总站水字〔2022〕41号)、《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大型水生植物》****总站水字〔2022〕330号)、《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5-2023)、《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6-2023)中规定进行监测和采样,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可比。在两次采样过程中,需聘请3-4位高级职称以上相应专业专家对现场采样进行质量控制,并出具质控意见。
(四)监测点位
调查水域为呼伦湖、**诺尔及是周边入湖河流,点位共计25个,其中呼伦湖18个,**诺尔3个,周边入湖河流4个。
呼伦湖水生生物调查站位分布表
点位编号 | 点位名称 | 东经(度) | 北纬(度) |
1# | 小** | 117.64449 | 49.30151 |
2# | 沙坨子西北 | 117.67929 | 49.18234 |
3# | ****渔场西 | 117.76470 | 49.13665 |
4# | 新开湖引水口南 | 117.71911 | 49.06318 |
5# | 甘珠花 | 117.64785 | 48.98069 |
6# | 湖东中部 | 117.52550 | 48.90075 |
7# | 浩来宝特嘎查西 | 117.54361 | 48.85978 |
8# | ****渔场 | 117.34339 | 48.75089 |
9# | 东**湾中 | 117.26751 | 48.61983 |
10# | 石头圈东 | 117.20349 | 48.65051 |
11# | 嘎站(东庙) | 117.06770 | 48.76591 |
12# | 黄金海岸景区 | 117.00870 | 48.85709 |
13# | 拴马桩 | 117.14257 | 48.91668 |
14# | 五号渔场 | 117.32988 | 49.04675 |
15# | 五一嘎查 | 117.43652 | 49.16929 |
16# | 湖心北 | 117.53746 | 49.10120 |
17# | 湖心中 | 117.41985 | 48.99279 |
18# | 湖心南 | 117.23419 | 48.83109 |
19# | **诺尔东 | 117.51473 | 48.35952 |
20# | **诺尔中 | 117.44930 | 48.33069 |
21# | **诺尔西 | 117.37520 | 48.28813 |
22# | 新开河水闸 | 117.7232 | 49.3726 |
23# | 呼伦沟 | 117.7961 | 49.1665 |
24# | 乌尔逊河入** | 117.379 | 49.9585 |
25# | 克鲁伦河入** | 116.9322 | 48.6686 |
(五)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服务清单。
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
(一)服务期限: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
水生生物采样: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及大型底栖动物样品采集完成2日内交样,大型水生植物采样结束后10天内提交数据。
鱼类调查:第1期采样结束后15天内提交数据,第2期采样结束后15天内提交数据,30天内提交鱼类调查报告(按照甲方要求格式编制)。
质控专家现场质控完成后5日内出具质控意见。
(三)服务地点: **自治区**市呼伦湖流域 (填写详细地址)
(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 李毅 152****9959 (填写姓名 和联系电话)
(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 周健华 153****7765 (填写姓名 和联系电话)
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
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与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二)服务期届满30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与要求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无误的,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书;乙方服务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整改完毕的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书。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样品采集、实验分析或报告编制等情况出现,则需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服务款项结算,核算标准为采样:920元/项目/点位(根据中标金额及合同内容核算)。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考核,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核对记录等方式,考核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评价依据。若乙方在质量监督考核中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情况出现,则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拨付服务款项,直至乙方改正为止;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取消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款项并保留向乙方追责的权力。
六、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 312000.00元(小写) 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大写),该价格为含税价。
七、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甲方分3次支付,签订合同9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完成2次水生生物采样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完成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二)付款条件:1.乙方完成应付季度全部点位的采样、分析及资料报送等工作;2.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三)具体支付需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服务内容,按乙方实际实际工作量结算,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警告函,如出现乙方连续2个月收到甲方发出的警告函,则下一笔实际拨款金额按照应拨款金额80%进行拨付。
(四)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86107********04085
八、履约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合同金额的1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二)项目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验收情况及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等综合情况,合理确定向乙方返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向乙方返还;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合同相关要求的,全额无息返还,逾期返还的,****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三)若预留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则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选择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履约保证期间届满后乙方不存在违约责任的,上述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需退还原件的由甲方予以退还。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十、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每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在甲方限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累计满5次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发生一项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的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服务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无需支付费用,已支付费用应由乙方退还。
(四)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的,合同自解除方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内解除,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核算服务费用,据实结算,未产生费用应由乙方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退还甲方,逾期退还的应当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险费等)。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4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各执2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四、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
2、 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
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4、 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
5、 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6、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涉及本合同权利义务变化或其他必要通知(包括不限于司法文书送达),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到方应签收。如无法向他方直接送达或收到方不予签收,可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本合同下述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双方通知送达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服务清单
1.样品采集具体要求
① 浮游植物:
采集浮游植物定量样品时,需根据采样点位的水深设置采样层次。水深<5 m 或混合均匀的水体,不分层,在水面下 0.5 m 处采集;水深为 5 m~10 m 时,分别在水面下 0.5 m 处和透光层(深度以 3 倍透明度计)底部采集;水深>10 m 时,分别在水面下 0.5 m 处、1/2 透光层和透光层底部采集。水深>5 m 时,如果分层中各层生物种类和丰度差异较小,可以酌情减少分层数量。
分层采样按照由浅到深的顺序采集,将各层次采集的样品倒入事先准备的清洁水桶中,充分混匀后,取1L水样装入样品瓶。若监测水体出现水华情况,表层下0.5m处的样品建议单独处理。
浮游植物定性样品的采集应在定量样品采集结束后进行。使用25号浮游生物网,于水面下0.5m深处以每秒20~30cm的速度作“∞”形循环缓慢拖动,拖动时间至少1~3分钟;或按定量分层采样层次让网沉到一定深度,至下而上拖动采集,每点重复3~5次,混合样处理;或在水中沿表层0.5m处拖虑1.5~5m3。定性样品采集时,网口不得漏出水面,网内不得有气泡。
水样采集完毕后,将网从水中提出,待水滤去,打开集中杯的活栓,使水样流入样品瓶中。关上活栓,冲洗浮游网内侧1~3遍,将粘在网壁上的浮游植物冲洗进集中杯。定量和定性样品现场加入水样终体积1%~1.5%的鲁哥氏液进行固定。藻类水华样品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固定剂用量。采样完毕后,彻底清洗网具、采水器、水桶等采样器具,防止交叉影响。
② 浮游动物:
浮游动物定量样品采集的分层要求同浮游植物。
枝角类和桡足类采样量依密度而定,通常湖泊点位采集20L水样。水样经25号浮游生物网过滤浓缩后,装入样品瓶。关上活栓,将浮游网底部在湖水中上下蘸洗,不可再有水样进入网口,或者使用蒸馏水冲洗浮游网内侧,将粘在网壁上的动物冲洗进集中杯。打开活栓,将集中杯中的样品加入原样品瓶中。浮游网冲洗过程重复2~3次,具体视网壁上粘附的动物数量而定。原生动物和轮虫定量样品可用浮游植物的定量样品,也可另采集,采样方法同浮游植物。
浮游动物定性样品的采集应在定量样品采集结束后进行。采集定性样品与定量样品的浮游生物网最好分开,否则需反复清洗干净后,方可再采集定性样品。一般情况下,枝角类和桡足类定性样品使用13号浮游生物网、原生动物和轮虫用25号浮游生物网采集。当水深<2m时,可参照浮游植物定性样品采集方法;当水深≥2m时,将浮游生物网从水面下放至指定深度,再匀速缓慢上提,根据采样深度来确定采样次数(见《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调查监测手册》表1),具体情况视浮游动物密度而定,多次采样需在采样船的不同侧进行。原生动物和轮虫定量样品按每1L水样加入10~15ml鲁哥氏液固定。原生动物和轮虫定性样品、枝角类和桡足类定性及定量样品添加水样体积5%的甲醛溶液固定。
③ 大型底栖动物:
样品采集应尽可能覆盖采样点位(断面)的各种小生境,如砂石、淤泥、水草和木石块等;急流区、缓流区和敞水区等。
定量采样:一般情况下,湖库和不可涉水河流使用定量采泥器采集4次,累计采样面积达0.25~0.4m2。对于物种较单一,采样难度较大的点位(断面),可适当减少采样量,但不少于0.125m2。可涉水河流使用定量网具采集,每个小生境采集1~3次,累计采样面积不少于0.27m2。
半定量采样:湖库和不可涉水河流半定量采样时,将三角拖网在船静止状态下抛入水中,缓慢(5~10km/h)拖行进行半定量样品采集,拖拽距离一般为10~15m。其中,淤积较为严重或水生植被较多的点位(断面)可以适当缩短拖拽距离为3~5m,以硬质底为主的点位(断面)可以适当**拖拽距离至20~30m。可涉水河流半定量采样时,将手抄网于每个小生境逆流向采集,单次使手抄网下缘贴底质移动适当距离,各次无交集情况下至少采集3次,采样面积1~3m2。
采用人工基质采样器进行采样,每个点位(断面)至少放置两个采样器,之间用5m~6m的尼龙绳连接,或用尼龙细绳固定在岸边的固定物上,或用浮漂做标记。放置时间为2周。为避免人为干扰或破坏,采样器设置应避开湖库内走航、观光的主干道。如果在采样器安放期间发生洪水或大风等情况,待水位平稳后,需重**放人工基质,定期了解采样器放置情况,如若丢失要及时补放。
采样完毕后,需经经洗样筛淘洗,挑出其中的杂物和植物枝条叶片等,剩余物装入自封袋中。当采集的底质样品中含有较多石子、沙粒时,可将样品放入塑料(盆)中,多次冲水,反复浮洗分离。将浮洗分离的上层浊水经洗样筛过滤,同时人工检查塑料(盆)中剩余的石子泥沙中是否遗留动物个体,将过滤剩余物和检查出的动物一同装入自封袋。检查筛网,确保无动物个体遗留。若样品中有大型捕食性动物,如蜻蜓目、蝎蝽科、仰泳蝽科、田鳖科、龙虱科等,将其拣出单独存放。
样品冷藏保存,运回实验室进行挑拣。样品采集至挑拣的过程中时间间隔一般在12小时内。如果温度****实验室及时挑拣,则需在自封袋中加入适量的无水乙醇溶液(终浓度约70%)或甲醛溶液(终浓度约5%),以防样品腐烂。
④ 鱼类
样品采集采用网捕法和水声学调查法。
利用网捕法采集样品前,****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应的捕捞许可证明,并到采样点所在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对湖库进行样品采集,网具放置时间一般选择在当天的傍晚时分(17:00~19:00),收网时间一般选择在第二天的清晨(6:00~8:00)。网具收集后,每个网具上的渔获物都分别鉴定、计数、称重,或用封口袋分****实验室进行计数、称重以及下一步的分析。应根据湖库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网具进行采集。复合网目刺网可在多数湖库的鱼类样品采集中应用。根据以往调查经验,呼伦湖采用复合网目刺网(具体规格:刺网2×30 m,由12种网目类型组成,每种网目的网长为2.5 m,网高3 m,网目分别为8.5cm、4.0cm、12.5cm、2.0cm、11.0 cm、1.6cm、2.5cm、4.8cm、3.1cm、1.0cm、7.5cm、6.0cm)结合地笼调查的方式进行渔业**调查,另外,在**、湖湾等鱼类出现较频繁的区域增加采样方式,如小型拉网。注:****中心敞水区常受大风影响,渔具难以布放,调查过程中应针对呼伦湖的气候特征及气象特点,合理选择适当位置进行网具布放。
水声学调查法是通过已经具备成熟应用条件的分裂波束回声探测仪(鱼探仪)对调查水体鱼类分布分布特征及数量等进行评估。调查时需要满足覆盖率附件>6。其中 L 为水声学调查走航航程(m),A为探测水域水面面积(m2), Dc 为水声学调查覆盖率。
通过鱼探仪调查获得的声学数据,使用Sonar 5或Echoview等水声学数据处理软件对声学数据进行转换和分析。通过过滤与平滑技术有效消除噪音,采用单回波检测与跟踪分析进行信号判别与目标强度(TS)获取.最后对提取的鱼类回声信号进行人工检视,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⑤ 大型水生植物
定量采集:挺水植物宜用 2 m×2 m 采样方框采集。植株稀疏群落(<100 株/m2)可采用 10 m×10 m 或 5 m×5 m 样方,植株密度大(>100 株/m2)可采用 l m×l m 或 0.5 m×0.5 m 样方。采集时, 应将方框内的全部植物用镰刀从基部割取,采集的样品应除去污泥等杂质,装入样品袋内。当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密度过大,采样夹已盛不下水草时,可用 0.25 m2采样方框数株采集。每个监测点位应采集至少 2 个平行样品。
半定量采集:大型水生植物中的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漂浮植物的覆盖度和分布范围可以通过遥感(航空或卫星成像获取)或沿岸带调查获取。大型水生植物(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的快速评估主要使用水草采集耙采样,沿采样点位到沿岸最近点连线前后各 100 m(共 200 m,也可将该连线作为这一监测点位的背景样线来分析)的范围内作为样线进行半定量采样,等间距或按不同深度设置 3个~6个样点。随着连线航行到水生植物采样点,将带着绳子的水草采集耙放入水中,直至沉在水底,看到绳子松下来的时候,记录采样点深度(±0.2 m)。将采样耙少许拖拽并以平稳连续的动作垂直拉出水面,中间不要停顿以防止植物脱落。
定性采集:挺水植物可直接用带柄镰刀采集;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可用水草采集耙或枝剪采集。定性样品应尽量在开花和(或)果实发育的生长高峰季采集,样品应保持完整(包括根、茎、叶、花、果)。
2、质量要求
(一)记录及表格
采样记录及表格按照《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调查监测手册》及甲方要求格式填写。
(二)记录及表格
(1)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调查作业指导书(试行)》、《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手册(试行)》、****总站发布的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试行)》、《淡水浮游动物(试行)》、《淡水浮游植物(试行)》中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样品采集及管理
a.根据确定的采样点位、监测项目、频次、时间和方法进行采集。必要时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时间和路线、采样人员和分工、采样器材、交通工具以及安全保障等。
b.采样人员应充分了解监测任务的目的和要求,了解监测点位周边情况,掌握采样方法、监测项目、采样质量保证措施、样品的保存和采样量等,做好采样前准备。
c.采集样品时,应满足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并对采样准备工作和采样过程实行必要的质量监督。
d.样品运输过程中采取措施保证样品性质稳定,避免沾污、损失和丢失。样品接收、核查和发放各环节应受控;样品交接记录、样品标签及包装应完整,若发现样品有异常或处于损坏状态,应如实记录,并尽快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必要时重新采样。
f.样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以免混淆。
(3)原始记录表及分析记录表要求
原始记录表及分析记录表按照《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手册(试行)》、《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待发布)》中相关内容填报。
3、预期成果、提交时间及提交形式
(一)成果
水生生物采样完成后提交现场采样记录,并按照要求提交样品;鱼类记录种类、全长、体长、体重、性别、性腺重、性腺期(不包含幼鱼及个体小的鱼)、充塞度、鱼龄(不包括无鳞鱼)、水声学目标强度及频率。提供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鱼类个体照片,制作鱼类标本不少于17种。
(二)预计提交成果时间:
水生生物采样: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及大型底栖动物样品采集完成2日内交样,大型水生植物采样结束后10天内提交数据。
鱼类调查:第1期采样结束后15天内提交数据,第2期采样结束后15天内提交数据,30天内提交鱼类调查报告(按照甲方要求格式编制)。
质控专家现场质控完成后5日内出具质控意见。
(三)提交形式:
原始资料、最终成果电子版1份,成果报告纸质盖章版8份、电子版1份。
****呼伦湖水生态专项监测鱼类调查、水质及水生生物委托采样(标段2)
水质采样项目釆购合同
甲方:****
地址:**市**区奋斗镇**新区**六街
乙方:**市绿源****公司
地址:**自治区**市鄂温克****开发区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呼伦湖水生态专项监测鱼类调查、水质及水生生物委托采样项目NMGZHJ-2023E-024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1. 监测点位:呼伦湖、**诺尔及是周边入湖河流,点位共计25个,其中呼伦湖18个,**诺尔3个,周边入湖河流4个。
表1呼伦湖水生生物调查站位分布表
点位编号 | 点位名称 | 东经(度) | 北纬(度) |
1# | 小** | 117.64449 | 49.30151 |
2# | 沙坨子西北 | 117.67929 | 49.18234 |
3# | ****渔场西 | 117.76470 | 49.13665 |
4# | 新开湖引水口南 | 117.71911 | 49.06318 |
5# | 甘珠花 | 117.64785 | 48.98069 |
6# | 湖东中部 | 117.52550 | 48.90075 |
7# | 浩来宝特嘎查西 | 117.54361 | 48.85978 |
8# | ****渔场 | 117.34339 | 48.75089 |
9# | 东**湾中 | 117.26751 | 48.61983 |
10# | 石头圈东 | 117.20349 | 48.65051 |
11# | 嘎站(东庙) | 117.06770 | 48.76591 |
12# | 黄金海岸景区 | 117.00870 | 48.85709 |
13# | 拴马桩 | 117.14257 | 48.91668 |
14# | 五号渔场 | 117.32988 | 49.04675 |
15# | 五一嘎查 | 117.43652 | 49.16929 |
16# | 湖心北 | 117.53746 | 49.10120 |
17# | 湖心中 | 117.41985 | 48.99279 |
18# | 湖心南 | 117.23419 | 48.83109 |
19# | **诺尔东 | 117.51473 | 48.35952 |
20# | **诺尔中 | 117.44930 | 48.33069 |
21# | **诺尔西 | 117.37520 | 48.28813 |
22# | 新开河水闸 | 117.7232 | 49.3726 |
23# | 呼伦沟 | 117.7961 | 49.1665 |
24# | 乌尔逊河入** | 117.379 | 49.9585 |
25# | 克鲁伦河入** | 116.9322 | 48.6686 |
2.现场项目: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透明度。
3.采样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叶绿素a、悬浮物、矿化度和全盐量。
4.监测频次:按月监测,全年监测8次,个别月不监测,具体监测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服务清单。
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
(一)服务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
监测报告:每月采样(每月10日前,12月最晚在12月5日前,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工作完成后7日内将当期现场监测数据以及采样信息形成纸质版正式监测报告一式三份(带CMA标识并加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报送至甲方,同时将监测数据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另发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报送至甲方。
(三)服务地点:**自治区**市呼伦湖流域 (填写详细地址)
(四) 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孙宇175****2209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周健华047****8773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
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与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二)服务期届满30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与要求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无误的,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书;乙方服务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整改完毕的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书。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样品采集、实验分析或报告汇总等情况出现,则需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服务款项结算,核算标准为930元/点位(根据中标金额及合同内容核算)。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考核,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核对记录及盲样考核等方式,考核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评价依据。若乙方在质量监督考核中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情况出现,则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拨付服务款项,直至乙方改正为止;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取消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款项并保留向乙方追责的权力。
六、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186000.00元(小写)(壹拾捌万陆仟元整)(大写),该价格为含税价。
七、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甲方分3次支付,完成3次水质采样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完成5次水质采样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完成后(水质采样12月工作需要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纸质监测报告提交工作)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二)付款条件:1.乙方完成应付季度全部点位的采样、分析及资料报送等工作;2.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三)具体支付需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服务内容,按乙方实际实际工作量结算,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警告函,如出现乙方连续2个月收到甲方发出的警告函,则下一笔实际拨款金额按照应拨款金额80%进行拨付。
(四)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市绿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贝尔支行
银行账号:051********000634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九、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每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在甲方限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累计满5次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发生一项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的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服务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无需支付费用,已支付费用应由乙方退还。
(四)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的,合同自解除方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内解除,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核算服务费用,据实结算,未产生费用应由乙方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退还甲方,逾期退还的应当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险费等)。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6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2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三、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
2、 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
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4、 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
5、 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6、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涉及本合同权利义务变化或其他必要通知(包括不限于司法文书送达),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到方应签收。如无法向他方直接送达或收到方不予签收,可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本合同下述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双方通知送达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市绿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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