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机车路凯运业有限公司28.1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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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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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
网络竞价 |
1.标的企业2022年度财务数据出自CAC审字[2023]1018号审计报告。 2.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中有搪制鼓动机、镗缸机、万能铣床等5项已闲置;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中有电动热开水器、轴磨床共2项无实物;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中有客货车、载货汽车等38项已报废;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中有1项装载机已闲置。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若项目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若项目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所有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5000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大于成交金额的,****交易所将自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多余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交易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同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该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标的企业的各种情况充分了解,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全部交易保证金。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交易所指**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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