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连接线森林摩尔段新增上下匝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沪宁连接线森林摩尔段新增上下匝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省**市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XZP20240322(略)088
项目名称: 沪宁连接线森林摩尔段新增上下匝道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沪宁连接线森林摩尔段新增上下匝道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略)
规模 | 项目预算:(略) |
范围 | 沪宁连接线森林摩尔段新增上下匝道建设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告,或前六个月内的会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如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 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市政工程) 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略)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3-22 09:(略) 至 2024-03-28 17:(略) |
获取方式 | 1.时间:2024年 03月22日09时(略)分至2024年03月28日17时(略)分(**时间) 2.网络获取,网上报名:请各位响应人登录https://zbt.haopan.net/(蜘蛛招标通),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安装(CA证书由“中招互连”APP提供,请选择“蜘蛛招标通”平台)。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采购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磋商文件的获取。 3.获取费用:5(略)元(磋商文件费0元、平台服务费5(略)元);如需发票,进入“我的投标-投标项目”中在线申请。 4.蜘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包工 025-5186(略)7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4-03 14:(略) |
递交方式 | 通过“蜘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递交;潜在响应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生成PDF格式文件。在“蜘蛛投标工具”中上传响应文件,再使用“中招互连”app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时需要使用“中招互连”app进行扫码加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4-03 14:(略) |
开标地点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4点(略)分(**时间) 2.开标地点:蜘蛛招标通平台开标大厅。 3.开标流程: 开启:各响应人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登录“蜘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开标大厅,找到当天拟开标的标段,进入网上虚拟开标室。 解密:当标段开标状态显示为“已开标”时,点击“解密”按钮通过"中招互联"APP进行扫码解密。响应人应在30分钟内解密完成,若未在有效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注意:解密时使用的手机和"中招互联"APP账号要跟加密时使用的一致,否则无法解密,后果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异议或咨询:开标阶段,响应人如有异议或咨询可在网上开标室与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在线沟通,招标人在线答复响应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 结束:解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或者竞争性谈判需要二次报价的请不要离开开标大厅,及时关注在线沟通消息。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沪宁连接线对**陵景区交通的快速疏散能力,缓解**门大街交通压力,同时提升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功能,拟于灵谷寺路与沪宁连接线位置增设上下匝道。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沪宁连接线森林摩尔段新增上下匝道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标书将作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为充分发挥沪宁连接线对**陵景区交通的快速疏散能力,缓解**门大街交通压力,同时提升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功能;拟于灵谷寺路与沪宁连接线位置增设上下匝道。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期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二、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本项目相关公告均发布在“**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及“蜘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及“蜘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响应,其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集中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3.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njcredit.gov.cn)或“**市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或“**市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需要提供“二、第(2)至(5)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按宁财购通〔2021〕5号文件规定上报有关监督部门。 5、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市建邺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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