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3年度苏基镇等六个乡镇场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人民政府以海政批〔2023〕5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小山乡前王文村,苏基镇西李村,赵毛陶镇尤西村,县农场西点村,**镇新立庄村、宋王村、甘草庄村、刘西村,张会亭镇小庄村。(2)标段划分:一标段:县农场西点生产路6北(含生产路6)二标段:县农场西点生产路6南三标段:**镇甘草庄村、**镇新立庄村四标段:**镇宋王村、**镇刘西村五标段:小山乡前王文村、苏基镇西李村、赵毛陶镇尤西村、张会亭镇小庄村(3)工期:90 日历天。(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5****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允许参加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已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标段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的每个标段中,如果已在一标段中中标,下一标段只参与标底的合成和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1.2其他要求: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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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5 09:00至2024-03-29 17:00(**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 | 地址: | ****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主任 | 联系人: | 刘欣仪 |
电话: | 0317-****035 | 电话: | 0317-****09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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