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五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五期)项目(略)
发布时间: (略)
**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审批**县(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五期)项目建议书的函》(盐交函〔(略)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上我局同意**县(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五期)建设,并纳入****年年度计划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五期)
二、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略)-04-(略)
三、(略)
**县庙坝镇、豆沙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拟建道路14.243公里。其中:**县豆沙镇林家渡至**溪道路建设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路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明细如下: **县庙坝镇高坎村狗钻洞至坪头苗寨道路硬化项目6.865公里;**县豆沙镇林家渡至**溪道路建设项目2.288公里;**县豆沙镇**村牛栏沟至瓦场影视基地道路硬化项目5.09公里。
五、投资估(略)
估算总投资:(略)
资金来源:(略)
六、建设工期
5个月((略)年5月)。
七、项目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八、招标方式及范围
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略)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略))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启动建设。
此复
**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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