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厅****文物局《《关于下达2023年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60号),下达我州**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保护展示项目124万元,**直波碉楼黑虎鹰嘴河碉群12号、14号碉楼保护修缮(一期)400万元,**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一期)187万元,****(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38万元,茶马古道-克枯栈道本体保护和保护性设施建设311万元,资金下达率100%。****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2018〕178号)的规定和要求,****旅游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使用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3年6月,全额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60万元到位,项目实施单位为****(州博物馆)、松****旅游局、****旅游局、****旅游局。资金全额下达后,全部投入到项目内容上,无挤占挪用情况,****财政局严格管理和执行,由收款方出据发票,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局核准后直接拔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其中****(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累计支出97.28,执行率为40.87%;**直波碉楼黑虎鹰嘴河碉群12号、14号碉楼保护修缮(一期)进行分期实施,其中已拨付方案编辑设计费50万元,前期工程费用966729.93元,执行进度36.68%,未拨付****270.07元用于施工费用;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维修保护项目为跨年实施项目,项目审核工程实施经费为1522.15万元,2020年度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00万元,2023年度下达文物保护资金311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已支付830.43万元;**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一期)属于分期实施项目,累计支出68万元,执行进度36.36%。**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保护展示项目资金执行缓慢。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实施**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黑虎鹰嘴河碉楼12号、14号碉楼、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的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实施**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项目。目前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的文物本体维修保护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完成率超过60%;**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项目、**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黑虎鹰嘴河碉楼12号、14号碉楼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为缓慢。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已完成离线检测分析设备安装、环境调控设备安装、文物消杀等内容。相关质量指标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已完成部分达到要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维修保护项目,目前已完成1个,待施工2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设备采购,正在施工安装。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效益指标,更好发挥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直波碉楼黑虎鹰嘴河碉楼12号、14号碉楼保护修缮(一期)****文物局批复要求修改完善后上报,待省文物局核准批复后,立即施工;**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保护展示项目****文物局二次核准,核准批复下达时间是2023年12月,核准批复下达后,启动实施前期工作,因沙窝会议会址地处高寒地带,10月底下发停工令,所有项目停工,该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待2024年气象条件达到复工条件后实施;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维修保护项目为跨年实施项目,项目审核工程实施经费为1522.15万元,2020年度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00万元,2023年度下达文物保护资金30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已支付830.43万元。
下一步,一****旅游局尽快进场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增派施工技术人员和工人,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前题下,加快施工进度。****文物局的沟通协调,****文物局尽快进行方案核准,以便工程尽快实施。三是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同时,确保工程款及时拔付到位,不因资金拔付迟缓而延误工期。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工程监督力度,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要求,有序安全高效推进后续项目资料整理、竣工验收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运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报告项目进度,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按照相关规定绩效自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州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