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浮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市****年(略)
时间 : ****-03-22 16:30: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略)(粤人社规〔****〕13号)和《关于征集**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对提交意向的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后,现进入复核遴选阶段(复核遴选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方式
承训方案演示及面谈(意向单位需准备承训方案ppt,讲解时间10分钟)。承训方案需包含办学资质、单位(学校)概况、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培训课程设置、招生模式、学员来源、培训成效、亮点等内容。
三、遴选材料及要求
1.参与遴选的承训(略):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提供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略)
(3)企业或(略),应提供(略)
(4)行业协会,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省级及以**技能人才(略)室,应提供具备培训职能的政府行业部门批文。
2.参与遴选的承训机构还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2)具备培训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图片;
(3)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
四、其他要求
面谈将通过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等模式对意向单位进行择优遴选。遴选确定承训单位后,将向(略),并逐级(略)。
附件:进入**市****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申请的承训机构的遴选名单.doc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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