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502线钱东高速口至径新段路面改造工程 | ||
E****002744a119****1001 | ||
正常公告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省道S502线钱东高速口至径新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省道S502线钱东高速口至径新段路面改造工程 ****运输局以《关于省道S502线钱东高速口至径新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潮交规函〔2023〕115号)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S502线钱东高速口至径新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潮交基函〔2023〕144号)批复,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市**县钱东镇,项目起点位于与县道X084线交汇处,起点桩号为K34+795,途径**村、径口村、下穿杭深铁路厦深段、田心村、黄都岭村、多年楼村、麻竹坑村,线路终点位于径新村,终点桩号为K39+855。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路线全长5.06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1/24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双向四车道:主要对沿线旧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对道路两侧土路肩硬底化处理,同步完善沿线中分带绿化补植提升、排水设施、安防设施等。项目施工图批复预算投资为4099.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644.55万元。
2.1.3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按《省道S502线钱东高速口至径新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修编)》、县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2.1.4 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2.1.5最高投标限价为:****7017.00元(其中:暂估价 965762.00元,暂列金额****076.00元)。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类别1个标段。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G类路面工程 |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 起点桩号为K34+795,终点桩号为K39+855 | 5.06 | 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本招标公告2.1 | 详见附录1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办理网上投标手续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以该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020)。
4.2请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1 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
5.2 招标人在答疑时间(详见“招标详细信息-项目答疑”)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书在**公共**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答疑书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书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全流程电子投标。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5.5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交易中心网址www.****.com)。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word或excel或pdf格式拷贝至U盘或光盘中)一套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地址:**市**县**大道中段 | 地址:**市**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人:佃工 |
电话:0768-****020 | 电话:189****7715 |
监督部门:****运输局
电话:0768-****716
传真:0768-****716
通信地址:**县**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515700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二:评标办法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1、****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级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1、企业净资产、****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数据计算得出。近三个年度是指2020年、2021年、2022年。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类似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至少1个标段(其中有1个标段里程不少于5 km),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 km。 |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国境内业绩。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3、近五年是指: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4、“类似工程”均指**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 (一级公路或以上)公路施工项目。在采用**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在最新年度**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初次进入**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 级。 |
注: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填写情况说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工程师;(2)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12个月;(3****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4)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2)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12个月;(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3、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 15 天的按 1 个月计,不足 15 天部分不计。
4、**相关专业指: 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市政**、交通土建、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不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说明书,格式自拟。(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4)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10)投标人不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说明书,格式自拟。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A):40分 主要人员(B):25分 其他因素(C)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5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1)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5 名(不少于 3 名但不足 5 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备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 1,3,4,5 ,则前 5 名为 5 家投标人;如名次为 1,2,3,4,5,5 ,则前 5 名为 6 家投标人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5分 |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按《**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12~15 分(满分分值的80%~100%);(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 9~12 分(满分分值的 60%~80%);(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9 分(满分分值的 60%)。(4)无提供得0分。 |
重点、难 点和关 键工程 的施工 方案与 技术措 施 | 15分 |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按《**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12~15 分(满分分值的80%~ 100%);(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9~12 分(满分分值的60%~80%);(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9 分(满分分值的60%) 。(4)无提供得0分。 | |||
工期、质 量、安 全、环保 水保、文 明施工 保证措 施 | 10分 |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按《**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8~10 分(满分分值的80%~100%)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6~8 分(满分分值的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 6 分(满分分值的60%)。(4)无提供得0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时,得9分; (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加2分。(3)每担任 1 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的,加2分,最多加4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时,得6分;(2)每担任 1 个类似工程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2分,最多加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1)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佑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每项加2分; (2)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每项加1分; 注:“与项目施工有关”是指与项目标类相对应。技术能力加分最高10分,同一事项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 |
履约信誉 | 25分 | 1.信用等级分值(10分)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10、9.5、8.9、7.3 分。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2.履约情况(1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 5 分/次。(2****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 3 分/次。(3)招标项目****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的,扣 1.5 分/次。(4) ****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 0.1 分/次。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 。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 评标组织1.2.1 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 ****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 评审工作程序(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 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初步评审:(1)只有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价。(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按照第二个信封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3.2.2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3.2.2 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 项细化如下: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除履约信誉、技术能力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 (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 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再对各评 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 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大差值 (次大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 ,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 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示例:同一评委对5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5(最高分)、5.88、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 2.1、次大差值为 6.65-4.90=1.75)。 |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4.2 项第(2)、(3)、(4)目修改为:(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
3.6 | 3.6.2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h .**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增加3.6.3项: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3.7.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7.1 项修改为: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 步骤省略):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2****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 a-d 步骤省略):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
3.9 | 增加 3.9.3-3.9.7 项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1)已被推****一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其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9.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知1.4.3项、1.4.4项、1.4.5项、1.11.1项、1.12.2项、3.4.2项、3.5.11项、3.6.1项;(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査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換、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具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本条款与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有冲突时,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准)。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