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2023****水库****农场**农场渠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农垦2023****水库****农场**农场渠桥工程已****水利厅文件****水利厅关于**农垦2023****水库****农场**农场渠桥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202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农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对农场渠3座生产桥进行拆除重建,
其中,农场渠1号桥总长18.01米,宽6.0米;农场渠2号桥总长21.01米,宽8.0米;农场渠3号桥总长15.01米,宽6.0米,三座生产桥均采用上部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柱式桥台,基础为灌注桩的结构。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9日24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集团****中心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登陆地址https://pur.****.com/nxnk。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交易中心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交易中心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农场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9****93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黄河路与**南街交汇处**农垦大厦A 座7层
联系人:胡箫、周璐
电话:0951-****511/181****5343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