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云岭镇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 |
项目名称 | **省传承****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1号商住楼(联合体牵头单位)、**省******中心1号903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7404.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7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蓉;设计项目负责人:段敬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6659;200****055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开发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2、**头格、******社商业商务用房项目 3、****银行办公综合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北****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市****镇裕隆路42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高新区**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902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4884.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5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钢;设计项目负责人:王芳华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62681;201****070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临港高中(勘察设计) 2、****中学扩建一期(设计) 3、翔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北路广通大厦六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8402.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1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高朋;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曼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87642;201****219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1912时尚商业街区项目设计 2、NO.宁2021GY01地块 3、海协大厦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中景****公司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4、**鑫****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904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138****0664。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