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略):供应商提供以下任意一种均可:(1)供应商****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供应商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参考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有依(略):供应商提供以下(略):(1)须同时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①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它缴纳凭证);(2)供应商出具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参考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注:a、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上述(1)或(2)的证明材料。b、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无须(略)(1)和(2)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更改为: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参考格式(略))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略):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