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大处整形第三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东三环南路100号楼1层部分、2层部分、3层部分、4层部分
公示时间:2024-01-26至2024-02-01
受理时间:2024-01-19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市**区东三环南路100号楼1层部分、2层部分、3层部分、4层部分进行建设,经营性质为营利性,投资总额2000万元。医院设床位20张,牙椅4张,门诊量为100人次/天,拟设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BCT专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产生****处理站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5m排气筒排放,****处理站内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工艺为“格栅过滤+A/O+MBR+次氯酸钠消毒”),并最终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北****公司****水厂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且“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该标准中未涉及的水污染物氨氮排放浓度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限值”要求。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等国家及**市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置满足相关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380号)和《医院废物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其它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储存能满足相关要求。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佟梅
联系电话:135****6900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25
邮寄地址:**市**区农展南路5****环境局
传真电话:****320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八****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97335H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