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环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环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 话:0317-****076
通讯地址:**市****园区****中心二楼(06111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环境影响 报告类型 |
1 | **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续建工程 | **** | 港审环字【2024】4号 | 2024年3月25日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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