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巷镇乡村**产业园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沈巷镇乡村**产业园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花园大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加新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1号楼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佑富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费率(%) | 0.9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李志田 | |
证书编号:****6191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350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雪山片区一期B01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1、**雪山片区一期B01地块开发项目监理;2、****大学****学院项目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中心、体育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工程项目监理获**省**杯;2、二环西路两侧**村改造项目枣林、小屯村民安置房项目获**省**杯。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三维****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费率(%) | 0.89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杨星安 | |
证书编号:****6896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350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龙洞堡片区木头寨G(10)20、21、22地块B8-13栋住宅及地下室监理工程。 加分业绩:1、龙洞堡片区木头寨G(10)20、21、22地块B8-13栋住宅及地下室监理工程;2、龙洞堡片区木头寨G(10)20、21、22地块E6-E14栋。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学院科技**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监理2标段。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贵****医院获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宇华****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费率(%) | 0.82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涛 | |
证书编号:****8002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350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医院**新区分院建设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1、**市赵府家园****置房及配套工程监理;2、****医院**新区分院建设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 **县标准化厂房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嘉汇城5#楼获**杯;2、无****中学教学楼获**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中国轻工业******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2、****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3、**华兴****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标处理。 4、******公司: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93% 2、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二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