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BYJ****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县马头营镇乡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22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1 ) 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四、付款方式 “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资金到位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10%的预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资金到位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70%,供应商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时限,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价款的97%,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额退还质保金。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以下形式任选其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保函、保险、现金、支票或保单等形式),发包人结算审核完成后拨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100%,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 ” 现变更为 “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资金到位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10%的预付款,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工程完成超过50%时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资金到位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70%,供应商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时限,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价款的97%,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额退还质保金。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以下形式任选其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保函、保险、现金、支票或保单等形式),发包人结算审核完成后拨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100%,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 ”
( 2)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六)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 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时间开始后70日历天,磋商开始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 现 变更为 “ 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时间开始后 60 日历天,磋商开始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采购 文件中所涉及相关内容,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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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李雪、 0315-****828
项目联系人:李雪
电话: 031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