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4
1.比选条件
1.1 **成粮集团天府粮仓项目业主为**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略)。本项目围挡施工及看护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1工程名称:**成粮集团天府粮仓项目围挡施工及看护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市隆兴镇灵通村二组、四组、五组。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围挡长度约910米,费用约56万元。
2.4比选范围:完成**成粮集团天府粮仓项目场地施工打围、大门、保卫亭的施工及日常维护并安排专人进行场地看护,直至本项目总包单位进场,具体详见比选《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略)
2.6计划工期:围挡施工工期为10个日历天,看护(略),实际看护时间为本项目移交至总包单位为止。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5财务要求:(略)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略)),具有有效的安(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略)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1.9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10入围条件:比选申请人开标当日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略)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略)午9:00时至(略)午17:00时(**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到**市高新区**路111号816室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料为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③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原件)及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外,均需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真实性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略)时30分,地点为**市高新区**路111号8楼8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略)net/)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省**市锦江区滨江路**亭大厦1103号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