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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县五马镇、青龙镇等10个非移****水厂提质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奉水电司文〔2024〕2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府办发〔2023〕5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五马镇、青龙镇等10个非移****水厂提质改造工程(2403-500236-04-05-520206)。
二、项目法人:****。
三、建设地址:汾河镇、青莲镇、平**、岩湾乡、红土乡、羊市镇、青龙镇、五马镇、冯坪乡、云雾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乡、**乡、**土家族乡、**镇。
四、建设性质:扩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水厂5座,整治水厂9座,原水厂供区更换各类管道137.7km。安装各类闸阀429付。修建闸阀井151座,安装水表3950块,泵房改建50m2,安装D46-39×5抽水泵2台,CDL20-10多级离心泵2台,厂区管理房、加氯加药房屋顶防水处理600m2,厂区围墙饰面1061m2,花池**池饰面120m2,挡墙原浆勾缝300m2,防渗整治絮凝池(400m3/d)1座,汾河水厂絮凝池顶部加遮阳棚50m2,800m3**池修建1座,10m3减压池修建1座,取水坝(清淤)整治1座,过河段重新埋设De125管道80m,****水厂库房改造50m2,****水厂C20砼地坪整治100m2,****水厂绿化补植100m2。供区安装各类管道429.5km。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759.33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送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