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隆昌市第二批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市第二批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市第二批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隆****社区康复西路三段31号
联系方式:184****4930
供应商(乙方):****
地址:**高新区天宇路2号18栋1层1号
联系方式:028-****71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市第二批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1(项) | ¥1,439,000.00 | ¥1,439,000.00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市22****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本项目总处理规模为1840m3/d,各场站处理规模为50~150m3/d,各场站地点、处理规模详见下表。 序号 乡镇 设备安装点 处理规模m3/d 1 云顶镇 云顶寨景区云顶场 50 2 石燕桥 **园 50 3 上流村 100 4 上流村 100 5 嘉谟村 100 6 金鹅社区 光胜村 100 7 光胜村 50 8 光胜村 100 9 光胜村 100 10 双凤镇 **社区 100 11 龙市镇 高星社区 100 12 高星小学 100 13 响石镇 **社区 100 14 金鹅社区 红光工业园 150 15 100 16 100 17 50 18 500 19 胡家镇 付家桥 100 20 石燕桥镇 油坊社区 100 21 双凤镇 ****水厂 50 22 石碾镇 **凼 50 (2)项目运营期限:1年。 (3)运营服务费限价:150万元;采购总预算为:150万元。 2、技术要求 (1)本项目2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站以AO+MBBR+沉淀+砂滤工艺为主。 (2)本项目设计出水水质均为《****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具体参数如下: 单位:mg/L 项目 CODcr SS 氨氮 TN TP 出水限值 ≤50 ≤10 ≤5(8) ≤15 ≤0.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组建整改团队,对一体化设备工艺问题进行维护、整改,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完善安全设施、标识标牌,解除危险隐患,****处理站规范化管理。 (4)组建运维管理团队,制定务实、高效的运营管理制度,全****处理站的生产经营管理,班子稳定、管理规范确保一体化设备正常运行。对系统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维护,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月提供一次运维记录),定期清淤、清渣等,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 (5)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规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6)在受托期内,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保证本项目的正常稳定运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停止运营,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8)制定岗位生产和安全责任制度,保证一体化设备不间断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 ★(二)商务、合同等实质性条款要求 1、服务期:服务周期为书面移交之日起1年。 2、支付方式:运营费用每年原则上分四次支付:第一季度营运完成后支付第一季度营运费用,第二季度营运完成后支付第二季度营运费用,第三季度营运完成后支付第三季度营运费用,第四季度营运完成后支付第四季度营运费用;运营费在每个季度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个季度运营费,由乙方提供给甲方所需所有工作报表(双方签字)、甲乙双方办理费用的结算。委托期最后一个季度的营运费在乙****处理站移交等工作后甲方才支付。运营费用包含乙方提供的人工费(含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保等费用)、药剂费、能源费(电费)、日常维护费(仪器维修,设备零件更换)、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增值税税率6%)等所有费用。 3、验收办法及标准:成交人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生态环境局每月对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水质进行抽检,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水质应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若有污水处理设备抽检水质不达标,则扣除2000元/台的运营费。 5、根据项目目前实际的运维点位,将会调整运营费用,每停用一台50m3/d设备减少3.2万元/年的运营费用,每停用一台100m3/d设备减少6.4万元/年的运营费用,每停用一台150m3/d设备减少9.6万元/年的运营费用,每停用一台500m3/d设备减少32万元/年的运营费用;设备当月停用时间大于25天,则视为当月未运行(不包含因设备维护导致);支付运营费用时,根据设备实际运维时间及台数扣除相应费用。 注:带“★”号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目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为准判断是否偏离,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偏离表为准。 |
合同金额: 1,43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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