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支撑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按照《**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三江新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响应和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三江新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服务共计1包,即**三江新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包括省、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要求的全部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950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供应商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年度考核较好、服务费不变,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
二、询价采购公告时间
公告之日至2024年3月29日10:00。
三、询价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公告之日至2024年3月29日10:00。
(二)获取方式:在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公告“附件”处下载获取),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四、供应商资格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项目特殊性设置的特殊要求:
1.依法依规选取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之一的专业单位开展驻守支撑服务工作,优先选择熟悉本地区地质环境背景条件,长期跟踪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规律的驻守单位。
2.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拟派本项目驻守配置人员(驻守组)应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等专业职称)和1名驾驶员,提供1台及以上工作用车和无人机等相关技术装备,其中至少2人应具有水工环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2年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且不能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县(市、区)驻守支撑服务工作。驻守组与采购人矿管地灾处合署办公,接受采购人考勤等日常管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承诺函”中承诺):
1.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应执行《****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发〔2022〕4号),****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在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时间内查询的公布等级为准。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六、提交响应文件
(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此2件证件资料)。
3.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彩色复印件。
4.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
5.拟派人员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
6.《****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7.报价函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一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提交地点,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在指定地点签到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采购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临港第二办公区****301会议室(白**街道**街77号)。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
(一)开启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二)开启地点:临港第二办公区****301会议室(白**街道**街77号)。
(三)开启方式:现场当众开启。由采购人业务处室、资产管理处室、纪检监察处室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政府采购专家组成 5 人****小组,在开启地点现场当众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每件照像留存),拆**启、唱票和填写报价统计表,****小组成员和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当场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少于3家,不得拆封报价资料,本次询价采购取消和另行组织。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拟定阶段:****小组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及承诺等附件合规的,按“最低报价中选(成交)原则”,将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排序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恶意或不符合要求的低报价供应商除外;为尽可能保持驻守工作的连续性,同等情况下的原驻守支撑服务单位排序优先)。
(二)公示阶段:采购人在拟定阶段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询价采购结果在**三江新区网站(http://www.****.cn/)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异议阶段: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在询价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经查实,供应商排序确实有问题的,****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进行排序,并将询价采购结果再次进行公示。
(四)确定阶段:询价采购结果公示期届满后,拟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成交供应商章(鲜章)的身份证彩色复印件(1份),在公示期届满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放弃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由排序第二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拟成交供应商,在**三江新区网站(http://www.****.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5%。
(二)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方式缴纳,且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
(三)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行:建行**三江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510********051502443。
十、商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20个日历天内,携服务方案及经费预算等资料,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若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合同价款:即成交金额,是供应商响应本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车辆、油修、差旅、购置、制作、设备投入、保险、风险、税金、利润以及安全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付款方法和条件
1.成交供应商必须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义务,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在合同期满,成果通过考核、整改完善符合要求并移交采购人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给成交供应商,合同履约期间发生的违约金依据合同约定扣减。
2.成交供应商必须切实履行服务保障承诺义务,承诺兑现无问题的,合同履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全额退付履约保证金。每出现1次承诺不兑现的,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十一、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且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签章。
(二)信息发布:本项目公告在**三江新区网站(http://www.****.cn/)以公告形式公开发布,诚邀符合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响应和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三江新区白**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中心或**街77号临港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程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 ****712、****877 。
附件:询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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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