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长三角(**)小****基地项目位于******园区内。该项目因为市场发展的需求,需在原皖江冷链项目内增加小****基地。本工程主要在原中部停车区域加盖顶棚,在满足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兼顾作为小龙虾货运中转交易使用。****委托****(建筑工程甲级)编制了该调整方案。
二、调整内容
1、本项目****停车场修改为1#小龙虾交易(货运、充电、停车区)、2#小龙虾交易(货运、充电、停车区);精品交易区1#楼、2#楼由原方案24层调整为18层;电子商务交易区由原方案22层调整为19层。
2、原方案占地面积由29439平方米调整为4166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233293.05平方米调整为251607.09平方米。原方案建筑密度由27.09%调整为38.34%。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原方案确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净用地面积1086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33293.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4881.05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29439平方米,建筑密度27.09%,容积率2.0,绿地率20.02%,停车位1731辆。
调整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净用地面积1086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51607.0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4881.05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41669.16平方米,建筑密度38.34%,容积率2.0,绿地率20.02%,停车位1731辆。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24年4月2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规划局 联系电话:****837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