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等9个分局2024年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后效果跟踪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4月2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略)受采购人委托对(略)等9个分局2024年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后效果跟踪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组织(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略)。
1、项目名称:(略)等9个分局2024年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后效果跟踪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内容:(略)、红塔公路分局、(略)、(略)、(略)、(略)、(略)、(略)、(略)2024年年度内下达计划的公路养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工程实施后技术状况评定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通知为准。
5、项目实施地点:(略)
6、质量要求:提供的成果真实准确,符合国家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所有服务项目均需出具单个项目跟踪检测成果资料。
8、最高限价:以施工招标项目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算,费率不高于1.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略)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略)(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
1.3具有依法缴(略),提供2023年1(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1.4参加政府采(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格式自拟);
1.5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为准)。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略)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略))。
2.2拟派项目负责人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工程)证书。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 3 月22日起至2024年 3 月29 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略)((略))领取磋商文件。
4.2方式:现场(略),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现场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报名提供牵头单位的营业执照即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络邮件报名:本项目可采用网络邮件形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报名提供牵头单位的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报名)的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95694011@qq.com)获取,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略)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3)售价:(略)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4:30时—15:00时(**时间)
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 月2 日15时00分(**时间)
3.地点:(略)((略)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略)((略)会议室)
七、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om/)、**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略)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略)
地 址:(略)(**区兴江路19号)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日 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