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 993,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信息产业电(略))
1-1 | 环境(略) | 《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等规定,编制《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负责制定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修编环评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按照相关公众参与规定,配合建设单位征求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草案的参与意见; 4、负责配合《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批和协调工作。 5、成果要求(实质性要求): 5.1、形成《井研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2、按时完成评价报告,提交上述各文件纸质版一式8份及电子版(格式PDF或WORD); 5.3、配合采购人报送审查资料,修改完善后期资料直至审查通过。 |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采购包1: 1、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5号)和《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8 号)的要求织进行; 2、验收标准:参照本项目国家现行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和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成果文件通过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的审查程序。 | (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浩、赵沁、陈作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一次支付,按照1.8万元支付
代理(略):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本级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489号1幢高新科技孵化器A园9层916室G****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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