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唐盾人防****公司人防防护设备生产项目总平面图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中国-东盟产业园上龙大道北面。
二、调整理由:
为满足企业工艺流程需求,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使项目规划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现**唐盾****公司申请对**唐盾人防****公司人防防护设备生产项目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一)1#、2#厂房与4#厂房之间的外墙间距由10.54m调整为18.04m。
(二)原审批方案的1#厂房外轮廓尺寸调整,长度由82.9m调整为75.4m,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7.5m;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由3846.56㎡调整为3498.56㎡,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348.00㎡;计容建筑面积由7693.12㎡调整为6997.12㎡,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696.00㎡。
(三)原审批方案的2#厂房外轮廓尺寸调整,长度由82.9m调整为75.4m,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7.5m;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由5007.16㎡调整为4554.16㎡,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453.00㎡;计容建筑面积由10014.32㎡调整为9108.32㎡,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906.00㎡。
综上所述,项目用地面积53326.17㎡;总建筑面积由41101.36㎡调整为40300.36㎡;计容建筑面积由69427.24㎡调整为67825.24㎡;建筑占地面积由32308.22㎡调整为31507.22㎡;绿地面积由5483.43㎡调整为5604.70㎡;调整后容积率由1.30调整为1.27;建筑密度由60.59%调整为59.08%;绿地率由10.28%调整为10.51%;机动车停车位21个,保持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372个,保持不变。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zrzy/index.shtml)。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9日)内反映至****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563,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街22号405室,邮编:5321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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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