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扩建项目-10kv外电源供电工程监理 | ||
****水厂扩建项目-10kv外电源供电工程监理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水厂扩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水厂扩建项目-10kv外电源供电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水厂扩建项目-10kv外电源供电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三江镇皮子村挞沙围(土名)。 | ||
资金来源 | 自筹,****政府专项债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政府专项债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因供水增大,且高、低压配电装置已老化,本次工程对现状10kV系统及0.4kV系统进行改造,按照30万m3/d规模**10kV外线电源双回路及高低压配电系统。 |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
工期(交货期) | 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 ||
最高投标限价 | 205388.4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电力工程 ,****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情况”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以满足申报施工许可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款)。 3.3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投标人在中国****公司或****公司完成了登记建档,在工程所在地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取得**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企业和**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3.7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n)。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记完成后,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手续方能成为有效的投标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 (1)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qq.com):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料; ④电子交易系统给予的获取招标文件回执。 (2)招标文件配套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以前以转账或电汇、非现金方式向****交纳费用(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北新区支行,账号:201********84933315),汇款方的出票人的名称必须同投标人全称相符,在转账凭证上标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可缩写),并将转账凭证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qq.com。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3-25 16: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1 17: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16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4-16 09:3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市**区会城**二路7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冈州大道中13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0-****96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门市**市沙坪街道**路612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134****3259 |
招标监督机构 | 江****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0-****509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