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津梧桐”人才公寓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津梧桐”人才公寓招租项目
三、(略)
承租人名称:(略)
承租标的物:(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皖江大市场09幢04室。联系电话:(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略),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皖江大市场09幢04室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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