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04-23 17:00:00
**市**路中段西侧81号院(原综防所)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整体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市**路中段西侧81号院(原综防所)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 /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坐落 | **市**路中段西侧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建筑物面积约4067.83㎡,构筑物面积约4180.80㎡。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791.47㎡ | 使用期限 | 2018年08月15日起2058年08月14日止 | ||
权利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
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数 | 3栋写字楼均为三层,写字楼3西侧**及南面空地西侧砖混建筑为两层,其余建筑物为一层 | ||
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 | 房屋朝向 | 南北朝向 | |
租赁情况 | 已出租,最长租期至2026年8月31日 | 装修情况 | 简单装修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 | 是否转让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是否抵押 | 否 | ||
欠费情况 | 不欠费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位于**市**区**中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非常便利;周边住宅区成熟、有唐人街、**城等小区,****小学、**四中、****医院、华隆超市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商业氛围浓厚,是****成熟的商业圈。有较好的商业价值。 | ||||
其它情况 | 1. 建筑物情况:(1)写字楼1位于宗地北侧,已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证载建筑面积722.1平方米,房产分户图建筑面积737.30平方米(因进行了扩建,2018年重新测绘)。办公楼外墙刮腻子,门为不锈钢加钢化玻璃门,窗为铝合金推拉窗和防盗网。室内墙体和顶部刮腻子,地板贴面砖;楼梯贴砖、不锈钢护栏;楼顶由承租户加盖砖+锌铁皮房屋,室内水电、消防、气管等配套齐全,整栋房屋已对外出租。(2)写字楼2位于宗地东侧,已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证载建筑面积890.58平方米,房产分户图建筑面积890.58平方米。一层外围2间临街铺面,一间作为宗地通道。办公楼外墙刮腻子,门为钢化玻璃门,窗为铝合金推拉窗和不锈钢防盗网。室内墙体和顶部刮腻子,地板贴面砖;楼梯贴砖、不锈钢护栏;楼顶已加盖锌铁皮房屋,室内水电、消防、气管等配套齐全,整栋房屋已对外出租。(3)写字楼3位于宗地中部,已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证载建筑面积567平方米,房产分户图建筑面积900.75平方米(因进行了扩建,2018年重新测绘),办公楼外墙两侧刮腻子,背后为水泥砂浆,前部为钢化玻璃覆盖,门为钢化玻璃门,窗为铝合金推拉窗。室内墙体和顶部刮腻子,地板贴面砖;楼梯贴砖、不锈钢护栏;楼顶已加盖锌铁皮房屋,室内水电、消防、气管等配套齐全,整栋房屋已对外出租。(4)其他建筑物(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主要为写字楼侧边的**、铁皮房、门卫室、二层砖混建筑、洗车房等,为简单装修,内外部均刮腻子,面积共计约1539.2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 2. 构筑物主要包括场地硬化、围墙、连廊、简易铁皮棚等。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9,036,6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祥浩资产土****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29,04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012932E 法定代表人:卢景新 | |||
转让方承诺 | ****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红线范围内现有部分面积(约3米宽)作为相邻小区居民进出道路,标的转让后该道路需保持现有范围及功能不得改变,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受让方应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做具体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转让方也不承担责任。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标的评估报告、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5.标的存在4个承租方,承租方均已书面答复放弃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转让标的均处于在租状态,根据法律规定,如非承租方成交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成交人需履行原先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分别于2025年11月30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8月31日到期),标的成交并完成交割的下一个支付期租金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按照原租赁合同向承租方收取租金。转让方已通知原承租人租约标的将挂牌转让,屇时其是否按期腾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竞买人需充分考虑此风险。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此风险。 7.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8.因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现状利用情况与规划利用相差较大,标的可能涉及不符合土地规划条件、用途限制、征拆,以及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能补充办理证件及过户等问题,由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自****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自行了解和承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补办证件的手续及费用等事宜,自行评估竞买风险;资产过户后,受让方所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开发过程中遇到的纠纷或所有风险,将全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9.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 若项目成交后,因标的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则交易取消或交易双方解除合同,交易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全额无息退回成交价款,标的由转让方另行处置。 11.根据标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标的企业名下的项目地块首次转让的,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而出让合同未对开发投资总额做具体要求。若在办理由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时,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广******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3号)第二条第4点:“完善项目已投资额未达投资总额25%以上的土地转让政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虽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经市、****政府批准,转让双方可凭交易合同和土地交易服务机构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根据预告登记证明及相关材料,可给予办理规划、建设、环评、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待开发投资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项目投资额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投资审计报告》为准。”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桂自然资规〔2020〕17号)的相关规定提出该土地未按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达到25%,不符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的。可根据上述规定,受让方在竞拍成功后,在转让方的配合下到自然**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待开发投资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项目投资、办理报建报规及项目工程开发投资审计工作产生的费用需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需接受受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瑕疵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结转价款函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受让方将****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移交时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转让方最后确定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原则上不予更改。 签约地点: ****集团**事业部 2.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09:00-17:00 2.展示地点:存放地/**市**路中段西侧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谢先生 152****9050 (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3/26 至 2024/04/23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④《现场踏勘确认书》。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24小时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0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向经理 0775-****419 159****9968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0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联系地址 | **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839(交易所)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