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次)
序号 | 公示科目 | 公示内容 | 备注 |
1 | 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略),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的,要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及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 未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视为无效)(略)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略)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承诺具有(略)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略) 府采(略),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投标。①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略)(法人和非法(略));②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略))的完整查询记录截图”;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⑧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有独立理(略),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资质证明材料; 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预算金额 | ¥(略)元 | |
3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1.有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2.在规定时(略),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 3.按规定向**市公共**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5.供应商须有良好的信誉,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 |
4 | 无效(略) | 投标资格的丧失 1.供应商没有按要求向**市公共**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略)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须承诺所递交的投标资料是合法有效的,若经采购人查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 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符合性审查项) 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8.投标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日历日。(自行承诺) 9.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和保证或承诺和保证不符合要求的,将丧(略)(符合性审查项)。 | |
5 | 技术参数或服务标准 | **市(略)(三次) 服务需求 一、采购内容 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乘运人责任险及整车调计险。 公交车车辆保险:(略) 机动车商业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医保外用药保额2万元。 乘运人责任险及整车调计险:每座保额2万元,整车调计险保额200万。 二、(略): 1.成立(略),由专人负责对接被保险人日常保险需求,涉及人员变动的,需提前一个月告知被保险人,并及时(略),不得以人员更换等理由推诿、延迟对接被保险人保险需求。投保单位出险后,因工作忙等原因,确不能到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时服务小组可上门提供理赔服务,使投保单位尽快获得赔偿。 2.到达现场时间:确保实现投标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后,七星关城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现场:七星关城区外每增加一公里,增加2分钟。 3.查勘时限:不涉及人伤简单案件,1小时之内完成;两车相撞涉及人伤案件 2小(略),多车相撞等重大事故或复杂案件 4小(略)。 4.保险公司向投保单位提供24小时接待报案受理服务。理赔中心设立接待服务报案受理专线电话,配有专人 24小时值班,受理报案、救援,节假**常进行定损、勘査工作。 5.保险公司向投保单位提供无偿救援服务。理赔中心设有现场勘査车,理赔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安排就近网点在第一时间内与投保人联系,提供紧急抢修服务。 6.投保单位车辆定损查勘后,通过车险绿色**优先、快速处理,维修机构由投保人自行选择。定损时限:对2000元以下不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索赔资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结案并赔款到账;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修理厂拆检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完成定损;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10000-50000元,修理厂拆检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完成定损;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5(略)元,修理厂拆检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完成定损;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略)元以上的,或存在异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协商处理。 7.在理赔手续齐全后,1万元以下(略)10日内结案(略),在前期调查落实完毕、案件索赔资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内赔付。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发生的(略)。 8.对采购单位保险到期应建立动态管理工作,对车辆保险的采购单位应提前 30日做好提醒服务,投报和续保工作做到上门服务,协助部门和单位做好有关廉政工作。具体需求以双方合同协议为准。 9.保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提出特色优质服务,具体以合同协议为准。 三、价格要求: 1.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保险均享受无赔优惠和团队业务优惠; 2.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保监会制(略) 3.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允许的范围内按车辆保险费最低的取费比例,计算收取保费。 | |
6 | 商务条款 | (1)服务期: (略) (2)服务地点:(略) (3)验收:(略) (4)付款:(略) | |
7 | 评定成交原则 | 1.评审原则: 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后按照“符合服务需求、 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对供应商的验收质量承诺、服务承诺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 参与现场报价,对符合性审查(略),经磋商确定最终服务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略)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略),然后汇总每(略)。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评审方法: 2.1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 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根据财库[(略)件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经磋商确定最终服务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前2家为中标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本公司自磋商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 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当第 1、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 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 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同级主管部门同意,第 3成交候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 2.3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 ⑴因情况变化,不再符(略) 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符合财库【2015】 124号文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⑷因(略),采购任务取消的。 3成交通知: 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布 2个工作日后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 5%的履约保证金,完成交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略)还。《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须按第 2章 2.1条之要求(略),除了不予退还 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评审纪律: 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坚持公平(略)。 4.2磋商会议由本公司派员主持,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 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 2人。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⑴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⑵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⑷向采购单(略)。 4.3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⑴权利: 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e.法律、法规(略)。 ⑵义务: 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 d款 内容)。 c.发现供应商在(略),应及时向本公 司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 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略)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4.5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 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 4.6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 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 4.7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 审意(略),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 4.8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 应文(略)。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 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 4.9从本项目报名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止,投标人不(略) 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投标人在响(略),如无此保证书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丧失本次磋商资格。 4.10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略) 说明或者纠正。 4.11评审工(略)。 5会场须知: 5.1所有参会人员(略) 5.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略) 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磋商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关闭 并统一存放; 5.4磋商小组成员就座后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强加于人; 5.5磋商小组成员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发表过的意(略),不得涉及其 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 第6章评标标准 6.1评分标准(满分共100分) 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15分)交强险投标人在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一年不出险、二年不出险、三年及以上不出险给予最大优惠率的得 5 分,第二的得 3 分,第三的得1 分,其它不得分。5商业险投标人在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优惠率最高的得 5 分,优惠率第二的得3分,优惠率第三的得1 分。其它不得分(优惠率=自主定价优惠系数,系数最低,得分最高)5乘运人责任险及整车调计险乘运人责任险每座2万保额保费为: 元。整车调计险200万保额保费为: 元。报价最低得5分,第二低得3分,第三低得1分,其它不得分。5商务部分(63)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承保公交车、出租车或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保险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一个得2 分,满分10 分。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或支公司提供的 2020 年 1 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5 分。注: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加盖公章为准。5查勘车辆根据投标人拥有注册的查勘车辆进行综合评审,10辆以上(含10辆)得5分,每增加一辆增加 1 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 分。无查勘车辆得 0 分。(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公司,提供有效期内车辆登记证书或有效期内行驶证原件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上级公司的须提供上级公司划拨给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10理赔服务提供承诺:确认报案后,同时满足城区30 分钟内、乡镇90分钟内现场响应得 5 分,同时满足城区 30 分钟内、乡镇120 分钟内现场响应得 3 分,同时满足城区 30 分钟内、乡镇150 分钟内现场响应得 1 分,城区超过 30 分钟或街镇超过150 分钟现场响应得 0 分。5理赔时限以投标人承诺的理赔案件办结时限为准,承诺3 天以内(含3天)5 分,承诺 5 天以内(含 5 天)3 分,承诺7 天以内(含7天)1 分,超过 7 天 0 分。5附加险种承诺所有车辆提供承保医保外用药险种得5分。5现场勘测人员投标人现场勘测专业人员5 人以上(含5 人)得5分,每增加一人增加 1 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 分。(以保监会或上级公司技术等级行业培训合格证为准)。10理赔专业人员投标人理赔专业人员 5 人以上(含 5 人)得5 分,每增加一人增加 1 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5 分。(以保监会或上级公司技术等级行业培训合格证为准)。10提供其他服务承诺提供其他服务,如免费非事故救援等服务,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 3 分。3技术部分(22)分服务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需求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需求进行比较,满足或优于得7分。7承保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的承保服务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周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全面、详尽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5 分;2.内容基本全面、详尽并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3 分;3.内容不全面、详尽且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0-1 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5理赔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等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全面、详尽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3 分;2.内容基本全面、详尽并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9-1 分;3.内容不全面、详尽且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0.9-0 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5风险管理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细节性、针对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全面、详尽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5 分;2.内容基本全面、详尽并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3 分;3.内容不全面、详尽且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0-1 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