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尼雅乡阿克墩村门面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民丰县尼雅乡阿克墩村门面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乡阿克墩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00 |
建设单位 | 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阿卜杜热合曼﹒阿卜杜喀迪尔 |
联系人 | 仇建新 | 联系电话 | 151******** |
项目投资(万元) | 102 | 环保投资(万元) | 10.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12-24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略) 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配套 DN110 室外给水管 21 米、DN300 室外排水管 20 米、DN110 室外供暖管 20 米、室 外供电铠装电缆 25 米、室外硬化面积 60 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养护废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废水量很少,为无机废水,一部分自然蒸发损耗,一部分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施工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堆放至指定位置,施工结束(略),防止(略).在人流活动(略),存放零散垃圾,用垃圾车(略)。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严格要求进出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机械设备保养,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中的环(略),注重保护周围植被和渠道已有林带。 | ||
承诺: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阿卜杜热合曼﹒阿卜杜喀迪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阿卜杜热合曼﹒阿卜杜喀迪尔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