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宁晋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2.工程地点: (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略) 4.资金来源: (略) 5.工程内容: 建设应急广播平台、设备、数据传输网络等设施,构建县乡村三级应急广播系统。 6.工程承包范围: 宁晋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包括应急广播平台、设备、数据传输网络等设施,构建县乡村三级应急广播系统,直至交付发包人正常使用以及售后服务、运维服务直至最终验收合格的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用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略)。 三、质量标准 合格,并符合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陆佰柒拾玖万玖千肆佰陆拾捌元整 (¥ (略).00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略)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晓哲 联系电话:(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其他(略)。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略),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略)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