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司办公楼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5日 15:4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县湖中南路天铂﹒****广场)11号楼二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广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5-****30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县城冠华**、湖****广播电视台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华清 137****29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湖中南路天铂﹒****广场)11号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广永 0515-****3088 |
项目概况
****公司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湖中南路天铂﹒****广场)11号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司办公楼改造项目,****中心三、四楼的修缮工程、楼地面工程、天棚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外墙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2.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5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如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则由该企业负责所有项目的运营;如中标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则中标企业须将不低于总项目30%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具有相关相应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中标企业统一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承诺函);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湖中南路天铂﹒****广场)11号楼二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申请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响应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县城冠华**、湖****广播电视台内)
联系方式:孙华清 137****2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湖中南路天铂﹒****广场)11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姜广永 0515-****3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广永
电 话: 0515-****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