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培训中心煤改气工程项目
****中心煤改气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雁栖湖路18号院(原****区雁青路14号)
文号:怀环验字[2020]0027号
批准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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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单位:****保护局
邮政编码:100048
邮寄地址:**市**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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