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稻齐路供热支线(唐曹公路-唐曹公路西350米)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唐审投资核字【2024】5号文件(项目编码:****)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银行贷款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工程起点为已建成的 DN1200 **工业余热主干线,终点至唐曹公路西350米处,**DN500热力管网 389.1m,DN200热力管网57.5m,采用双管制、直埋敷设,设计压力1.6MPa,供回水温度120/60℃,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等。 2.建设地点:**市**区稻齐路(唐曹公路-唐曹公路西350米)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4.工期:70日历天(含设计)。
2.2 招标范围: 稻齐路供热支线(唐曹公路-唐曹公路西350米)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市政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④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担任过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⑤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⑥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其他要求:1.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受理部门:****招标投标中心,受理电话:0315-****320,电子邮箱:****@163.com。 注: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平台**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证书(包括**CA:400-****-3355、**CA:400-****-0200、**CA:400-****-3319、联通CA:0311-****1619、CQCCA:138****6174、CFCA : 400-****-9888)的投标人可在我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并直接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2.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受理单位:****,联系人:刘月香,受理电话:0315-****006。相关对疑问或异议的解答或澄清通过招标通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最多由两家组成,要求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6 09:00:00 至 2024-04-01 17: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17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卫国北路7号 | 地址:**省**市**区**嘉苑二期综合楼 |
063000 | 邮编:063000 |
陈镇 | 联系人:刘月香、王印杰 |
/ | 电话:0315-****006 |
/ | 传真:0315-****006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