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处置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罚没物资进行公开处置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标的1、宝马牌轿车(车牌云MXL820),起用时间:2018年11月,参考价149240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次;
标的2、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云A987SP)启用时间:2017年10月,参考价47771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次;
标的3、奥迪牌越野车(车牌云A50Q90),启用时间:2018年1月,参考价92950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次;
标的4、本田牌越野车(车牌A7C331),启用时间:2017年12月,参考价82160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次;
标的5、马自达牌小型轿车(车牌云A9W9R6),启用时间:2015年5月,参考价50890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次;
标的6、汉腾牌普通客车(车牌云D7A530),启用时间:2018年2月,参考价14100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加价幅度200元/次;(注:有抵押);
标的7、大众牌小型轿车(原车牌A5Q3D7),起用时间:2017年9月,参考价31080元,竞买保证金6000元,加价幅度200元/次;(注:有抵押);
标的8、电子设备(手机)25部,参考价880元,竞买保证金26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
二、报名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姓名一致,
2、企业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参加竞买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法律规定的除外),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保证金交款账户,账户名称:****交易中心;账号:241********006183;开户行:****银行****公司****北路支行;在交纳保证金时须注明标的名称,不接受现金或微信转账,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4月7日 17时止(款到为准),**省**市**区**路105号二楼。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4月 7日,标的物所在地(陈警官189****0037)。
六、拍卖时间:2024年 4月 8日下午 15 时。
七、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楼4楼第一开标室。
八、特别说明:
1.此次拍卖车辆不含号牌,如有违法记分、延迟审验,罚款、保险逾期、原车改漆、改牌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得后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
2.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当竞买人一但参加报名竞买,即表明对所有标的的现状(瑕疵)和风险已予认可,请竞买人自行斟酌。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即2024年 4月 11日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费用,竞买人不按时缴清的造成的违约按每日应缴款项的10%收取滞纳金,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延迟缴纳的属违约行为,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办理。
6.本次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在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完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回。
7.成交价****公司指定账户内。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拍卖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日报》上发布。
十、承办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99269R,咨询电话:139****6588 段经理
十一、监督电话:
****商务局:0875-****582
****财政局: 0875-****630
****联系电话: 0875-****113石警官
**** ****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3月 26日
附件列表:
1 | 拍卖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