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名称:****年生产800万个金属包装盒扩建厂房项目(6#、8#)
3、建设位置:**省**市**市**街8号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729.05平方米(含地下建筑324.84平方米)
5、建筑层数:1栋1层,1栋4(局1,-1)层
二、具体内容:
根****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会2024年第1次会议、东发改备字【2023】214号、辽(2023)**市不动产权第****240、****241、****242、****243号、******公司出具的总平面图,经我局审核,同意你单位按划要求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6729.05米2(计入容积率6404.21米2)。根据辽住建【2015】94号文件详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盖章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书,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批准的******公司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要求及批准的施工图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图纸】实施。
2、该项目经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报我局验线,并到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3、该项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经消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该项目需满足人防要求,并经人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该项目须严格按《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内容执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6、工程竣工后,请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等材料到我局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自行失效。
8、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建筑位置、面积、立面造型、使用功能以及上述条款规定。
本项目严禁使用液态氨制冷。
******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