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自然**局关于公开征集(略)
为了充(略),健全地质环境管理决策咨询机制,保障地质环境专家有效开展工作,规范我州专(略)(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经济咨询类等)相关工作的决策(略),根据《**州地质环境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我局拟组建州级地质环境专家库,为助力我州地质环境管理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现将有(略):
一、推荐方式和范围
(一)推荐方式:(略)
(二)推荐范围:在**驻地从事地质环境管(略)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业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相关专业领域5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以上(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领域包括:经济管理类、生态环境类、水土保持类、林业管理类、地质环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基础地质、岩土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三)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含离(略)),身体健康,健康(略),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有关活动。
(四)专家所在单位应支持专家参与**州自然**局组织的生态修复相关活动。在本单位专家参加上述活动时,应保障专家(略),并按照本单位财务制度报销专家差旅费。
三、推荐程序及专家管理
(一)推荐程序:在推荐时间内,请各相关单位按前款“推荐条件”推荐专家,在征得被推荐人(略),如实填写《**州州级地质环境专家单位推荐表》和《**州州(略)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我局。推荐时间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单位(略),符合条件人选纳入**州州级地质环境专家库,并对外公布。
(二)专家管理:**州州级地质环境专家按照《**州地质环境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工作表现、个人健康等情况进行适时更新调整。专家劳务报酬按照(略)》(黔财采〔2017〕3号)执行。
四、推荐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推荐时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 (略),将专家单位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材料发送至我局指定电子邮箱。过期没有反馈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推荐。
(二)相关要求:被推荐人就推荐表内所列个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请相关单位(略),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附件:
**(略)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闫宝旭,(略),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