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296
地址:**市**区北环路西段576****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 **市**县连界镇、**市仁**禄加镇 | **** | **省国环****公司 | 本项目为兼并重组升级改造项目,本次重组将****集团****公司红光煤矿(关停后将拆除地面生产设施并进行恢复),在现有******煤矿的基础上开展升级改造,****煤矿生产规模由15万t/a扩至30万t/a。本****煤矿现有主要井巷和地面生产设施等,更换采煤机和主井皮带输送机等,同时更换部分其他辅助设备。 |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已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施工扬尘主要通过采取湿法作业、车辆冲洗、地面及时清扫的措施控制。 (3)噪声:施工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的措施控制。 (4)固废:****砖厂制砖;建筑****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绿化复垦。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正常涌水情况下矿井涌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最大涌水情况下,不能用完的矿井涌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纸厂沟;煤炭洗选废水经洗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机修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冷却水循环使用;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地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 (2)废气:项目井下粉尘通过喷水降尘控制;输送皮带采用封闭彩钢瓦,出井口设置雾化喷头进行喷水控尘;破碎过程粉尘通过破碎车间封闭、喷水的措施控制;原料卸料粉尘通过降低卸料高度、加强管理、煤仓封闭、设置雾化喷嘴喷雾等措施控制;矸石中转场粉尘通过封闭、设置雾化喷嘴进行控制;精煤等产品堆场通过地面硬化、封闭、设置雾化喷水设施、降低装卸料高度等措施控制;道路扬尘通过水泥硬化路面、及时清扫、洒水增湿、控制车速、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矿井瓦斯采取风排的方式排入大气环境,后期根据瓦斯浓度适时增加瓦斯综合利用设施。项目食堂油烟设置抽油烟机抽排,将油烟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地面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主风机、皮带输送机、破碎机、煤炭洗选跳汰机等,其余噪声源大部分布在井下,经过减震、隔声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交通噪声通过加强管理、限速限载等措施可将其控制到较低水平。 (4)固废:煤矸石经皮带送至矸石临时堆场暂存,外售砖厂作原料;矿井涌水煤泥与原煤一并外售,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由环****处理厂处理;废机油、机修车间隔油池废油、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旧矿灯返回生产厂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参工作。 四、其他部门意见 1、****应急管理厅出具了《关于核准******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的函》(川应急审批[2023]95号)。 2、****监察局**局出具了《关于******煤矿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审核意见的函》(矿安川函[2022]75号)。 3、****应急管理厅出具了《关于同意******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川应急审批[2023]165号)。 |